為加强瓊州海峽輪渡運輸通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瓊州海峽南岸客滾運輸黑名單管理規定(試行)》近期公佈,由秀英港、新海港、南港乘船過海的旅客、司機及車輛按照職責許可權和本規定要求,建立客滾運輸黑名單管理系統,將違反規定的旅客、司機和車輛列入黑名單管理系統,列入對象將實施服務限制。
據瞭解,乘船過海的旅客、司機(含所駕車輛)出現下列違反客滾運輸安全生產、擾亂生產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違反公共衛生防控規定行為之一的,均認定為黑名單行為。
具體規定包括:
(一)故意隱藏或夾帶易燃易爆等危險違禁物品及其他不符合客滾輪運輸安全規定的貨物;
(二)以牟利為目的,在貨物申報時,出現瞞報、謊報行為的,包括普通貨物申報為鮮活類、危險貨物申報為普通貨物等行為;
(三)利用車內暗格藏客,故意逃票、漏票的;
(四)不服從港口和船舶工作人員指揮,出現沖卡、壓船舶跳板,擾亂正常生產秩序的;
(五)毆打工作人員的;
(六)拒不配合執行港口和船舶車客分流、人車分離規定並出現抗拒行為的;
(七)在港乘船期間,擅闖限制區域且不服從指揮的;
(八)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要求,未佩帶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硬闖管控區域的,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且態度惡劣的其他行為;
(九)語言辱駡、恐嚇工作人員的;
(十)進行惡意投訴或舉報的;
(十一)其他有必要列入“黑名單”的行為。
按違規或違法行為的輕重程度,黑名單進行分級管理,分為一級黑名單、二級黑名單和三級黑名單,一級為黑名單最高等級。
一級黑名單:出現上述(一)至(三)中所列行為的列入一級黑單管理。
二級黑名單:出現上述(四)至(八)行為的列入二級黑名單管理。
三級黑名單:出現上述(九)、(十)行為的列入三級黑名單管理。
列入黑名單的旅客、司機及車輛,實施限制服務,即秀英港、新海港和南港均對限制對象不提供過海服務,違規旅客、司機和車輛的資訊三港將同步錄入限制和同步解除,即服務限制期限一致。
人員違規行為如被認定為後果極其嚴重、行為特別惡劣的,新海輪渡和鐵路輪渡在處理時,不受違規次數限制,可直接按分級中最高處罰進行頂格處理。旅客、司機接到被限制服務通知後,若對被限服務處理有抗告的,可在接到黑名單處理通知後提出申訴。旅客、司機提出申訴期間,不影響限制服務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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