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降低9月1日起單樣本檢測每人次不得高於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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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該局印發了《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從9月1日起,我市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單樣本檢測每人次不得高於60元,醫療機構核酸檢測羣衆無需掛號。

《通知》指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政府指導價為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收費標準,公立醫療機構可以下浮執行。

實行單樣本檢測,收費調整為每人次40元(不含體外診斷試劑盒),包含體外診斷試劑盒的收費每人次不得高於60元。實行5∶1混樣檢測,公立醫療機構收費每人次不得高於20元;實行10∶1混樣檢測,公立醫療機構收費每人次不得高於15元。混樣檢測的不再收取體外試劑盒等其他費用。

《通知》同步調整了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含單、混檢)的醫保報帳内容及報帳限制。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單檢),按《關於印發〈重慶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的通知》規定,其醫保支付標準隨政府指導價的調整同步下調為每人次40元;醫保内容、報帳限制、對體外診斷試劑盒的醫保報帳以及其他規定,仍按《關於將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及相關耗材納入重慶市醫保診療項目目錄的通知》執行。

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混檢),新增納入醫保報帳,醫保内容確定為甲類,與單檢項目一樣,限重慶市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新住院或在發熱門診治療時,所接受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予以報帳,一次就診限報一次,按照混檢的收費標準全額納入醫保報帳。

此外,具備核酸檢測的公立醫療機構要設定專門視窗或區域,為單純進行核酸檢測(包括混檢)的羣衆提供採樣服務,羣衆無需掛號且不得收取門診診察費(一般診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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