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1998年山西命案:農民工屢次被拖欠工資,討薪復仇槍殺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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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前幾年,國內經常會出現農民工討薪的事件,雖然農民工在討薪路上會遇到很多困難,但正義不會遲到,最後農民工依然拿到了血汗錢。不過在1998年,西安有一名25歲的農民工為討薪卻走上復仇之路,手持槍支殺害11人。1998年4月1日,西安市公安局經過4個多月的調查,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將其抓捕歸案,這名兇手就是一名叫董利的農民工。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在生活中,不管經受多大的不公平,都不能心生極端惡劣想法,傷及無辜。而是應該心向光明,保持善良本質,百折不撓,闖出一條屬於自己的幸福之路。尤其是在自身利益受到威脅時,更應該尋求正確的法律途徑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前幾年,國內經常會出現農民工討薪的事件,雖然農民工在討薪路上會遇到很多困難,但正義不會遲到,最後農民工依然拿到了血汗錢。不過在1998年,西安有一名25歲的農民工為討薪卻走上復仇之路,手持槍支殺害11人。

副所長配槍被偷走,兇手4個月槍殺11人

1997年12月1日,在西安北關派出所內發生一件大事。副所長早上上班時,發現自己的警用配槍不見了。在當時那個年代,槍械遺失是一件大事,如果槍械落到一些不法分子手中,也會引起嚴重的後果。隨後副所長將事情彙報給西安市公安局,警察局高度重視,立即下發命令,必須不惜一切代價,以最快的速度找回遺失的警槍。結果在警方尋找遺失的警槍過程中,西安當地連續發生多起槍擊案件。通過對命案現場的彈殼進行分析,警方發現兇手手中的手槍就是派出所副所長遺失的警用配槍。

1998年4月1日,西安市公安局經過4個多月的調查,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將其抓捕歸案,這名兇手就是一名叫董利的農民工。1998年年初,董利在一個小偷那裡買下一把手槍,而這把手槍就是北關派出所副所長遺失的那把。購買手槍後,董利就開始走向違法犯罪道路,4個月內連續犯下多起槍擊案件。對於自己犯下的案件,董利被捕後也非常後悔,在被判刑前他在法庭上說,來生我不願意再害人。

從小幫父母分憂,被村民誇有出息

董利於1973年出生在陝西涇陽縣石塔莊村,這個村子比較小,頂多不過百十戶人。董利家的經濟條件比較差,每天都是吃了上頓沒下頓。小時候的董利學習成績非常好,他也有一個用知識改變命運的想法,但高昂的學費對於這個家庭也是一個難題。直到1987年,上國中的董利為了不給父母新增負擔,選擇輟學。回到家後就開始在父母身邊幫忙,經常下地幹農活,企圖以這樣的管道去分擔父母的壓力。

當地裏沒有農活時,董利就去周邊村鎮收廢品。別看當時董利年紀小,但收廢品他可是有一套。他收廢品有自己的一個理念,非常的講誠信。因為他收廢品時給的價格比別人的都要高一點,所以周邊鄉鎮的村民也都樂意把廢品賣給他,很多村民專門把廢品收集起來,有時候堆得像小山高一樣,還不願意賣給其他人。還有就是董利收廢品時,看到別人家裡比較忙,他也會放下手裡的廢品幫別人幹活。時間長了,周邊鄉鎮都知道了董利這麼一個收廢品的小孩子,大家都覺得他以後肯定有出息。

出門打工,被包工頭拖欠工資

1993年,20歲的董利感覺父母年齡比較大,家中還有一個弟弟正在上學,他認為收廢品已經不能維持生計,就產生出門打工的想法。於是他找到同村幾名青年,跑到渭南市一個建築工地上打工,結果辛辛苦苦幹了兩個月,包工頭卻沒有兌現承諾,只給了他們一半的工錢。董利找對方討要工錢,結果被包工頭找人打了一頓,還把他們趕出工地。

幾個年輕人根本鬥不過包工頭,沒辦法就跑到西安市另外一個工地上當小工。結果幹了一年,到年底發錢的時候,包工頭又開始拖欠他們的薪水,這個包工頭一分錢都不給。董利他們幾個人也鬥不過對方,只能跑到其它建築工地上幹活。1995年,有一個包工頭找到董利一夥人,告訴他們新疆一個磚廠開的薪水高,可以去那裡幹活。結果等董利一夥人到達新疆磚廠後,老闆根本不把他們當人看,每天要幹將近20個小時,結果一個月的工錢才只有1000塊錢。

回老家學武術,打傷人跑到西安藏起來

好幾次在外面打工被人惡意欠薪,還被包工頭一夥人毆打,年輕的董利心中埋下仇恨的種子,最後他放弃在外面打工的想法,準備回到陝西老家發展。回到老家後,他就找到一家武術學校在裡面學習摔跤。當時他一共有兩個想法,第1個想法就是如果學武術參加比賽可以賺錢,那自己就繼續練下去;如果練武術參加比賽不能賺錢,那自己就用學到手的功夫去討薪。

本來董利在武術學校的計畫正在順利進行,結果有一次他和學校另一名男生發生衝突,還將對方給打傷了。打傷人後,他就抓緊從學校逃跑,連夜跑到天津。跑到天津後,他再也不相信付出汗水就能得到回報的原則,他開始堅信拳頭就是硬道理這個原則。在天津開始拿人錢財,替人消灾。結果有一次拿人錢財後毆打他人,結果不小心把對方給打死了,擔心被警察抓起來,董利連夜跑到西安。

跑到西安後,董利整天躲在一個出租屋內,白天不敢出門,只有晚上才出去找吃的。每當睡覺時,他就會回想自己的一生。他認為自己之所以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和那些拖欠工資的包工頭有很大的關係,如果他們不惡意欠薪,自己也能在老家和父母快快樂樂的生活,甚至組建家庭也說不定。最終在一天晚上,董利生出討薪復仇的念頭,他心裡想著必須讓那些人付出代價。

找不到包工頭,槍殺11名無辜老百姓

1997年12月底,董利在別人的介紹下認識一個偷槍賊,從偷槍賊手中買下一把手槍,這把手槍就是副所長遺失的那把警用配槍。自從買下這把手槍後,他就開始走上討薪復仇之路。在4個月的時間裏,他連殺11人,但這11名受害者都是無辜的。本來董力想要持槍找到那些欠錢的包工頭,結果沒有找到對方,就只能把怨恨發洩在11個無辜的老百姓身上。

直至西安警方將董利抓捕歸案錢,他還想要持槍找那些欠自己錢的包工頭報仇。當他被警方戴上手銬的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必須付出代價,自己的一生會以這樣的管道走向終點。自從被抓捕後,他還專門提出一個要求,那就是給遠在老家的母親寫一封信。董利在信中寫到,一失足成千古恨,兒子實在對不起您二老,如果真的有下輩子,兒子寧願吃糠咽菜,窮苦一生也不願意在殺人。

2000年,董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槍決。在槍決時,董利家人沒有一個到場。幾天後,法院聯系到董利家人,讓他們去領取董利的骨灰。結果董利母親在電話另一頭說,董利沒有家,也沒有子女,我們沒有必要把他的骨灰拿回來,至於他的骨灰,你們就隨便處理一下吧。

在董利犯下的命案中,他所有的仇恨都是因為遭遇不公平的對待,尤其是那些包工頭,沒有把應有的薪水給他,以至於讓他懷恨在心,走上復仇之路。但是董利沒找到那些欠他錢的人,反而是將怨恨發洩到11名無辜老百姓身上,這種行為非常不可取。有人說,欠薪者才是殺人案的直接誘因,應該對欠薪者繩之以法,但事實上,欠薪者做出違法的事情,也自有法律對他們進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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