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這個跟頭,栽得比郭敬明還大
小明星當“頂流”,大明星當老闆。頂流常換常新,老闆來來回回就那幾個,娛樂圈內卷到這種程度這是出乎大家想像。
頂流跟老闆本質上是一根繩上的螞蚱,頂流出事了,老闆也很難獨善其身。
張哲瀚跟趙薇就是這樣。
張哲瀚出事了。不知道哪路大仙曝光了其參加朋友婚禮的照片,發現婚禮舉辦地問題很大,張哲瀚本人也曾多次發佈疑似有立場問題的照片,其人品、藝德遭到嚴重質疑。
事情發酵到現在,輿論導向已經非常明顯,張哲瀚這次是非凉不可了。他可能是娛樂圈醜聞曝光後凉的最痛快、最直接的藝人了。
張哲瀚凉了,最受傷的當屬其老闆趙薇。
張哲瀚2019年簽約趙薇的“普琳賽斯文化”,短短兩年的時間就從小透明晋昇頂流,趙老闆人脈和能力不可謂不强。
但隨著張哲瀚的倒塌,趙薇的“普琳賽斯”也就愈發的尷尬。“普琳賽斯”是家小公司,旗下只有5比特藝人。
這5人分別是蘇有朋、楊子姍、王森、劉哲爾、張哲瀚。其中吸金能力最强的毫無疑問是“頂流”張哲瀚,無論商業代言還是新聞曝光度,張哲瀚在“普林塞斯”都是一騎絕塵的存在。
可以說張哲瀚既是趙薇的面子,也是“普林塞斯”的裡子。他這邊一塌房,影響的是整個公司的聲譽——包括老闆趙薇。
從道義上來講,趙薇對張哲瀚有失察之責。每個公司都應當承擔社會責任,簽約這種行為本質上是用公司的名譽為該藝人“背書”,這個道理相信大部分網友都能懂。
張哲瀚做出了如此荒唐的舉動,普林塞斯兩年的時間都未察覺,是撈錢太愉快忘乎所以了?
即使只談經濟趙薇也是損失慘重。蘇有朋雖然大牌,但無論戲約還是綜藝都不算多,年齡也逼近50,“剩餘價值”不算太多。楊子姍還能為趙老闆掙點錢,但娛樂圈女明星太多,小楊恐怕也不會太寬裕。王森、劉哲爾恕我直言,似乎還沒摸到藝員的邊。
所以趙薇這個跟頭栽得太大,甚至比郭敬明大得多。
郭敬明去年栽了跟頭。《晴雅集》上映,郭敬明“抄襲事件”舊事重提,100多位編劇聯合聲明,抵制郭敬明一切作品。
小四被推上風口浪尖,迫於壓力也好,良心發現也罷,終於承認了《夢裏花落知多少》的抄襲問題。從此郭敬明幾乎“消失”了。
但抄襲這種事可大可小,適當避一避風頭,找幾個流量拍幾個媚粉電影,東山再起不算什麼難事。更何况——沒有任何檔案指明要封殺郭敬明。
說到底,承認抄襲並不耽誤郭敬明賺錢。這就是內容輸出方的優勢——只要有作品能掙錢,總有資本乖乖送上錢來。
趙老闆就沒有這麼樂觀了。張哲瀚肯定凉了,現在輪到趙薇站在風口浪尖,苦苦煎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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