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檢測費用下調,這些省市調整至65元以下,混合檢測最低每人次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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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據河北省醫療保障局、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佈《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自2021年8月27日起,河北地區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的最高限價由每人份80元調整為60元;10個樣本混合檢測,最高限價由每樣本20元調整為15元;5個樣本混合檢測,最高限價由每樣本30元調整為25元。

健康時報李曌懿

據河北省醫療保障局、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佈《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自2021年8月27日起,河北地區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的最高限價由每人份80元調整為60元;10個樣本混合檢測,最高限價由每樣本20元調整為15元;5個樣本混合檢測,最高限價由每樣本30元調整為25元。

健康時報梳理,自8月以來,全國各省市陸續發佈了核酸檢測費用下調的通知。北京佑安醫院感染科李侗曾教授表示,現在全國各地可以做核酸檢測的醫療機構很多,開始的時候研發難度大、產出少、成本高。由於現時疫情已經進入到常態化階段,全球對於核酸檢測的需求量也是持續加大,這一年多來的試劑成本會越來越低,那逐步下調價格也是情理之中。

寧夏自治區:60元/次,下浮不限

8月23日,寧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發佈關於調整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公立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規定開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調整為每人次最高限價60元(含檢測試劑),下浮不限。屬於政府調撥、社會捐贈的檢測試劑,各級醫療機構按照每人次檢測費最高限價40元收取。不得向接受檢測人員收取檢測試劑費用。

按照衛生健康部門科技要求和標準實施混合檢測時,5個樣本混合檢測每人次30元,10個樣本混合檢測每人次15元(均含檢測試劑)。自2021年9月1日起執行。

遼寧省:60元/次,已預約可退費

8月19日,遼寧省醫療保障局發佈消息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的價格,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最高限價調整為每人份60元,10合1混合檢測最髙限價調整為每人份15元,5合1混合檢測最高限價仍為每人份30元。

大連市第三人民醫院8月24日發佈通知,自2021年8月25日零時起,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費調整為60元/人份。核酸檢測已預約繳費80元,但未做檢測的人員,可到收款視窗退費,按60元重新繳費。已經做完核酸檢測,因檢測資料同步上傳國家資料庫,醫院將無法改退費用。

四川省:60元/次,5:1混檢調整為20元/次

8月18日,四川省醫療保障局發佈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和抗體檢測項目價格的公示。按照調整方案,“CLAE8000-LS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項目價格,由省管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價格80元/人次、省管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價格72元/人次,統一調整至60元/人次,項目不區分檢驗方法。

同時,5混1項目價格在省管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和省管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統一調整至20元/人次。

山東省:最高價格調整為45元/次

8月16日,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了《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的最高價格調整為45元/次,項目內涵和除外內容不變;核酸檢測試劑繼續執行零差率政策。醫保支付標準調整為檢測費每人次45元和醫療機構實際採購檢測試劑價格之和。

根據疫情需要,按照衛生健康部門科技要求和標準進行混合核酸檢測的,5個樣本混檢檢測價格為每人次23元,10個樣本混檢檢測價格為每人次12元,不得另外收取檢測試劑等其他費用。本次公佈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政策為疫情防控的臨時措施,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疫情結束後自行廢止。

黑龍江省:價格調整至58元

8月16日,黑龍江省醫保局會同省衛生健康委下發《關於調整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測定項目價格的通知》,要求在哈中省直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核酸測定價格調整至最高不超過58元,繼續保持在全國較低水準,此次調整自2021年8月20日起執行。

陝西省:60元/次,10:1混檢調整為15元/次

8月9日,陝西省醫療保障局發佈《陝西省醫療保障局關於調整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從2021年8月15日起,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由每人次最高限價80元調整為60元。混合檢測收費標準不變,即5個樣本混合檢測每人次30元,10個樣本混合檢測每人次15元,將混檢項目內涵“限大規模人群快速篩查時收取”修改為“包括個人混采檢測和政府組織的大規模人群篩查”。

江蘇省:單采單檢65元/次

8月7日,《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調整為65元/次,項目內涵不變,並明確為單采單檢價格。

湖北省:單人最高限價60元/次

8月8日,湖北省醫療保障局、湖北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稱,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的最高限價由每次80元調整為60元,設立混合檢測項目,公立醫療機構混合檢測10人份的最高限價為每人次15元,於8月9日起在全省執行。

除了以上省市外,北京、天津、安徽、山西等地核酸檢測價格執行的仍然是今年1月設立的最高限價80元的標準,不過在醫保報帳後,支付價格或低於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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