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一般來說是對於觸犯了刑法的人所採用的處罰管道。隨著社會的進步,國家的法律法規也變得越來越嚴格,同時法律法規的內容也越來越健全。對於曾經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進行職業選擇的時候,會遇到一些障礙。
受過刑事處罰的人,
不能從事以下職業:
1、法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2、人民陪審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一)受過刑事處罰的;
3、檢察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第十三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檢察官:(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公職的;
4、公務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5、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七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
第四十九條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6、辯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三十三條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7、司法鑒定人員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决定》(2015修正)四、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以及被撤銷鑒定人登記的人員,不得從事司法鑒定業務。
8、公證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證員:(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吊銷執業證書的。
9、警詧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10、外交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用為駐外外交人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11、村委會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2010修訂)第十八條村民委員會成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其職務自行終止。
12.拍賣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2015修正)第十五條拍賣師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和拍賣專業知識;(二)在拍賣企業工作兩年以上;(三)品行良好。被開除公職或者吊銷拍賣師資格證書未滿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擔任拍賣師。
1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14、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七十三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被免職的,自免職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造成國有資產特別重大損失,或者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的,終身不得擔任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5、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商業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一)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16、證券從業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五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從業人員:(一)因犯有貪污賄賂、瀆職、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零三條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證券交易所的負責人:(一)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解除職務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构的負責人或者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被解除職務之日起未逾五年;(二)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被取消資格的律師、註冊會計師或者其他證券服務機構的專業人員,自被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被取消資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第一百二十四條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解除職務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构的負責人或者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被解除職務之日起未逾五年;(二)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吊銷執業證書或被取消資格的律師、註冊會計師或者其他證券服務機構的專業人員,自被吊銷執業證書或者被取消資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17、保險業特定從業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二條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取消任職資格的金融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被取消任職資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二)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吊銷執業資格的律師、註冊會計師或者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构等機构的專業人員,自被吊銷執業資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安徽全省79家看守所精准地圖導航
【一網打盡,一鍵直達】
【致謝】
1、合肥市律師協會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
合肥青工委收集了全省的看守所位置及電話,作者在此基礎上修正了部分錯誤,並添加了遷建看守所的資訊。
2、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在其多個網站上標注了很大一批看守所位置,極大的方便了刑事律師的辦案。
…………
一、合肥
1、合肥市看守所&合肥女子看守所
2、肥西縣看守所
3、肥西縣新看守所
4、肥東縣看守所
5、長豐縣看守所
6、巢湖市看守所
7、廬江縣看守所
合肥天鹅湖商務區
圖片來源:攝圖網|作者:濯鏽
二、亳州
1、亳州市看守所
2、蒙城縣看守所
3、渦陽縣看守所
4、利辛縣看守所
三、淮北
1、淮北市看守所
2、濉溪縣監管中心
淮北—東崗樓交流道
圖片來源:攝圖網|作者:請叫我辛先生
四、蚌埠
1、蚌埠市看守所&蚌埠市女子看守所
2、蚌埠鐵路公安處看守所
3、懷遠縣看守所
4、固鎮縣看守所
5、五河縣看守所
五、阜陽
1、阜陽市看守所
2、界首市看守所
3、潁上縣看守所
4、臨泉縣看守所(已搬遷,請使用下方新看守所位置)
5、臨泉縣新看守所
6、阜南縣看守所
6、太和縣看守所
六、宿州
1、宿州市看守所
2、宿州市新看守所
3、蕭縣看守所
4、靈璧縣看守所
5、靈璧縣新看守所
6、碭山縣看守所
7、碭山縣新看守所
5、泗縣看守所
七、淮南
1、淮南市看守所
2、壽縣看守所
3、鳳台縣看守所
八、銅陵
1、銅陵市看守所
2、樅陽縣看守所
3、樅陽縣新看守所
九、滁州
1、滁州市看守所
2、天長市看守所
3、明光市看守所
4、全椒縣看守所
5、來安縣看守所
6、鳳陽縣看守所
7、定遠縣看守所
十、六安
1、六安市看守所
2、霍邱縣看守所
3、霍山縣看守所
4、金寨縣看守所
5、舒城縣看守所
十一、馬鞍山
1、馬鞍山市看守所
2、含山縣看守所
3、當塗縣看守所
4、和縣看守所
5、和縣新看守所:(曆陽鎮城西行政村五星自然村)
十二、蕪湖
1、蕪湖市看守所&蕪湖市女子看守所
2、蕪湖縣看守所
3、南陵縣看守所
4、繁昌縣看守所
5、無為縣看守所
十三、宣城
1、宣城市看守所&女子看守所
2、甯國市看守所
3、郎溪縣看守所
4、廣德市看守所
5、涇縣看守所
6、旌德縣看守所
7、績溪縣看守所
十四、安慶
1、安慶市看守所
2、潜山市看守所
3、桐城市看守所
(桐城市已啟用新看守所,本地址為新看守所導航)
4、太湖縣看守所
5、太湖縣新看守所
6、宿松縣看守所
7、望江縣看守所
8、嶽西縣看守所
9、懷寧縣新看守所
十五、池州
1、池州市看守所
2、青陽縣看守所
3、東至縣看守所
4、石台縣看守所
十六、黃山
1、黃山市看守所
(黃山市已啟用新看守所,此為新看守所地址)
2、黃山區看守所
3、休寧縣看守所
4、歙縣看守所
5、黟縣看守所
6、祁門縣看守所
上述內容轉自公眾號:淩淩才
編輯:鄒玉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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