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警出差住宿丟了槍,83年四川省勞改局招待所槍支被盜案偵破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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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83年6月26日11時40分,出公差追捕1名逃犯的會東勞改鉛鋅礦管教幹部尹文陶、袁吉2人在食堂用完午飯返回他們所住四川省勞改局招待所的321房間後發現他們的床頭櫃門鎖被撬開,放在櫃內的一只黃色帆布手提包被盜。囙此在接到報案後,時任四川省公安廳白尚武廳長、巫學德、陳孝才副廳長;成都市警察局張辛酉副局長帶領省廳、市局的刑偵、治安、勞改部門的首長領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就地組成6.26盜槍案專案組,專門督辦案件的偵破工作。

參考資料:群眾出版社,公安部五局編《刑事偵察案例選編6》P137~P141頁

身穿72式警服的男女警察合影

1983年6月26日11時40分,出公差追捕1名逃犯的會東勞改鉛鋅礦管教幹部尹文陶、袁吉2人在食堂用完午飯返回他們所住四川省勞改局招待所的321房間後發現他們的床頭櫃門鎖被撬開,放在櫃內的一只黃色帆布手提包被盜。包內裝著54式手槍1支、7.62毫米手槍子彈20發、他們的制服——綴有領章的白色72式警服上裝2件、配有帽徽的72式警服大簷帽1頂以及現金人民幣260元。

54式手槍

72式警服的領章和帽徽

進行現場勘查的警察,上海市公安局老照片

省勞改局招待所被盜,等於是在警察局的眼皮子底下作案,竊賊也太不把警察和警詧放在眼裡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囙此在接到報案後,時任四川省公安廳白尚武廳長、巫學德、陳孝才副廳長;成都市警察局張辛酉副局長帶領省廳、市局的刑偵、治安、勞改部門的首長領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就地組成6.26盜槍案專案組,專門督辦案件的偵破工作。

左1為巫學德(此時已經是四川省公安廳廳長),右2為白尚武(此時為四川省政法委書記)

現場勘查發現,321房間的房門完好,室內除了放槍的床頭櫃門鎖被撬外整個房間的所有門鎖櫃鎖沒有撬壓痕迹,說明罪犯熟悉房內情况,盜竊目標準確。科技人員在被撬的床頭櫃上選取了一枚犯罪分子遺留下來的完整指紋。

在現場查訪中,失主尹文陶和袁吉發現同屋住的另1名房客已經不知去向。經招待所服務員核實,這名房客登記的姓名叫胡友義,男性,20歲,登記的通行證為“四川省東印勞動改造管教大隊”,入住招待所的時間是6月19日,沒有辦理退房手續就不辭而別,顯然有重大嫌疑。

老照片,身穿72式警服,配著手槍的警察

專案組通過長途電話向東印勞動改造管教大隊查證,得知該大隊確實有1名叫“胡友義”的管教幹部,但是他出差的目的地不是成都,而是墊江和重慶,且6月18日已經返回組織,此後未再外出。根據真正的胡友義的回憶:他在墊江出差時入住墊江旅社期間,結識了1個自稱是重慶西南醫學院學生李曉峰的男青年,2人相談甚歡,並在6月11日結伴同行去重慶,在重慶市警察局招待所入住時由於李曉峰聲稱忘帶介紹信,故胡友義大方地將自己的通行證借給他登記,但是當離開重慶時他因為走得匆忙,卻忘記將通行證索回。

老照片,正在進行現場勘查的警察(擺拍)

專案組隨即去電墊江縣警察局核實,正巧墊江縣警察局要對之前接到的一起墊江旅社女服務員楊曉莉的報案準備上報給市局。楊曉莉報案稱,6月8日,有個自稱重慶醫學院學生、名叫“李曉峰”的人入住旅社,來墊江是到縣醫院實習的。他在入住期間經常向她吹噓他的父親是涪陵地區勞動局副局長,是老革命、老幹部,很有辦法。楊曉莉一時心動,要求“李曉峰”走走父親的關係幫她調動工作。對此“李曉峰”滿口答應,許諾將她調到糧食局工作。相比旅社服務員,糧食局隨便一個崗位都是碾壓一般的存在,楊曉莉不由得心花怒放。但6月10日時,“李曉峰”突然對她說:他有個同學要結婚、急需用錢,要她想辦法借500元。有求於“李曉峰”的楊曉莉不好推辭,便先後分兩次將她的積蓄400元借給“李曉峰”,6月11日“李曉峰”一去不回,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的楊曉莉慌忙報案。

招待所女服務員

“李曉峰”有重大作案嫌疑!

專案組由此認為,這起案件是一起有目的、有準備、圖謀進行更大犯罪活動的特大案件,被盜物品有手槍、子彈、警服和警帽,若犯罪分子穿著警服持槍作案,勢必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必須迅速破案。為此,專案組迅速採取了5條緊急措施,在四川全省範圍內對“李曉峰”進行堵截和搜捕。

騎機車出警的警察,成都市警察局老照片

1、四川省公安廳將案情和“李曉峰”的體貌特徵在6月26日當晚發出電話通報,要求四川省範圍內的各市、地、州的各級公安機關迅速佈置查緝工作。

2、組織力量對成都地區通往各地的民航機場、火車站和長途汽車站進行控制堵截。

3、由成都市警察局牽頭對成都市範圍內的18個區、縣範圍內的所有飯店、旅店和招待所進行連續三天的普查工作。

4、以四川省公安廳的名義電告重慶、涪陵等地區的公安機關深入查證“李曉峰”的身份和下落。四川省公安廳和成都市警察局立即派人前往墊江縣協助開展調查守候工作。

5、四川省武警總隊派出武警部隊加强對成都市內的省市首腦機關(四川省委、省政府、人大的政協;成都市市委、市政府、人大和政協)、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和機場等關鍵部門和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

在接到四川省公安廳的命令後,成都、重慶、自貢、渡口、南充、內江、樂山、綿陽、萬縣、達縣、涪陵和雅安12個市級公安機關在6月26日當晚就將工作部署到了基層。一張大網針對“李曉峰”悄然張開。

1張1983年拍攝的縣警察局警察合影,劍川縣警察局老照片

6月27日19時20分,南充市紅光旅社的住客——南充縣荊溪供銷社採購員蔣繼凡正在和女服務員楊素華在旅社值班室聊天。突然1個身穿白色72式警服的年輕人走進店內。隨後此人掏出鋼筆,借墨水瓶給鋼筆吸墨水,但因為手發抖而將墨水染上了手掌,隨即煩躁地用沾染了墨水的手掌在櫃檯檯面上亂擦。然後又跑去盥洗室用手巾洗臉,一邊洗兩眼還不住往四周東張西望地亂看,一點也沒有人民警察該有的樣子,且他穿的警服非常不合體,顯得鬆鬆垮垮的。折騰了一會兒他卻沒有要住宿的意思,而是出了旅社,往南充——西充公路方向走去。蔣繼凡疑心大起,因為他看到了市警察局發到旅社的緊急通報,覺得這個人和通報上說的人很像,遂要楊素華打電話報警,自己則跟了出去尾隨監視走上了公路,走過汽車大修廠時他見此人沒有進廠門,判斷此人應該不是本地人,於是他迅速跑進汽車大修廠,隨便拉住了正在大修廠送修自己的汽車的省運輸公司41隊的青年工人黃剛立即給南充市警察局打電話,說發現了他們要找的人,要求速派人來(南充市警察局的查堵佈置工作從6月26日22時開始一直持續到6月27日18時,確保傳達到全縣每一個組織、落實到每一個個人,所以此時的南充人人都是警方的“線人”,真正做到了“深入充分發動群眾”)。

隨後蔣繼凡繼續遠遠跟踪那個穿警服的人至石油公司三中隊洗車處(此地距南充市警察局)10華里,蔣繼凡確認此人繼續沿著公路走後擔心嘴上沒毛的黃剛在電話裏說不清楚,又親自返回汽修廠找保衛股股長讓他再打電話到市局報告後又再度一路小跑沿著公路再去追嫌疑人。

老照片,一張汽修廠大修汽車的場面

南充市警察局在接到第一個電話後因為黃剛沒說明白嫌疑人的走向而沒有立即出動,但卻做好了隨時出動的準備,在接到汽修廠保衛股股長的電話後,治安隊唐勝泉隊長和羅其中指導員帶著警察沈厚坤、奚一均、唐繼和王家元按照預先製定的抓捕方案著便裝攜配槍騎自行車沿著上坡路一路騎行5華里,個個滿頭大汗,年過半百的唐勝泉隊長和年近五旬的老警察沈厚坤沖在前面,在蹬了10華里的老坦克後終於在五鳳公社12大隊6隊處發現了嫌疑人。當接近至10步距離時,觀察嫌疑人的穿著和體貌特徵確定是盜槍犯無疑。

哥老倌,可讓我們找到了!

唐勝泉隊長和警察老沈佯裝問路向嫌疑人靠攏,然後乘其不備,將自行車猛然一丟,猛撲上去將對方緊緊抱住,並迅速奪下了其配在腰間的手槍,隨即羅其中指導員和奚一均、唐繼、王家元迅速上前將嫌疑人徹底控制。經檢查,那支54式手槍的子彈已經上膛,好險!

案犯落網,總共繳獲54式手槍1支,子彈20發,現金360元,72式警服上裝2件,警帽1頂,介紹信、通行證各1份。

經審訊,“李曉峰”的真名叫“秦中平”,時年19歲,系豐都縣理明公社7大隊3隊人。他根本不是什麼“重慶醫學院學生”、“涪陵地區勞動局副局長”的兒子,而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流竄詐騙慣犯。6月19日,他冒用胡友義的名義入住省勞改局招待所321房間。見同室入住的尹文陶和袁吉2人將手槍和警服鎖在床頭櫃內,遂起了盜取手槍警服冒充員警繼續行騙甚至搶劫的犯罪活動的念頭。遂趁著尹、袁2人離開房間去吃午飯的機會撬開床頭櫃鎖扣,將裝有手槍和警服警帽的黃帆布提包取出後逃離招待所。

至此,這起槍支盜竊案在省、市、地、縣各級公安機關緊密合作,警民協同作戰下僅過30多個小時後就迅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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