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
對查處的酒駕人員一律實名曝光
本報海口8月21日訊(記者 良子特約記者 周平虎)為進一步強化酒駕醉駕嚴管高壓態勢,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决定從8月20至10月20日開展為期2個月的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對查處的酒後駕駛人員一律實名曝光,依法從重處罰。
據悉,整治的重點車輛為小型客車、輕型貨車、機車、電動自行車。重點路段為餐飲娛樂場所、景區、大型居民區、城鄉接合部周邊道路,涉酒事故易發、多發點段以及城鄉接合部、農村縣鄉道路、重要村鎮。
案例警示1
8月3日22時許,當事人吳某某駕駛逾期未年檢的瓊D號牌輕型欄板貨車行駛至海榆西線290公里加500米路段時(東方市範圍),遇到王某雷駕駛瓊D號牌二輪摩托車搭載王某興、蘇某某從其對向行駛而來,兩車發生碰撞,造成王某雷和王某興當場死亡、蘇某某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及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警察對吳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141mg/100ml。經初步調查,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系貨車駕駛員吳某某醉酒後駕車、會車時實施超車。
案例警示2
8月19日6時許,在海口市美蘭區海甸二東路與海達路交叉口處,一輛小汽車跟車撞倒2名共亯單車女性騎行者王某、李某後逃逸,致2人受傷,其中1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上午死亡。當日12時許,迫於警方壓力,肇事司機王某官到海口交警支隊投案自首。經現場呼氣檢測,王某官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2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王某官自稱事發前晚與朋友通宵飲酒。現時,王某官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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