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特大連環殺人案回顧:流浪少年變成殺人魔,連殺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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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1995年至2003年間,遼寧省多地發生數十起殺人、强奸、搶劫犯罪案件,流浪少年初長成,變成殺人惡魔,連殺45人,侵犯女性10人,搶劫金額高達3萬餘元,由於影響惡劣,此系列案件被省警察廳列為全省“三號公案”,市警察局列為“串聯54號”案件。後經法院審判,判處兇手王强及其同夥死刑,於2005年執行死刑。於7月14日下午3點時許,警方將回村看望母親的王强當場抓獲。

案件背景

自1995年至2003年間,遼寧省多地發生數十起殺人、强奸、搶劫犯罪案件,流浪少年初長成,變成殺人惡魔,連殺45人,侵犯女性10人,搶劫金額高達3萬餘元,由於影響惡劣,此系列案件被省警察廳列為全省“三號公案”,市警察局列為“串聯54號”案件。

後經法院審判,判處兇手王强及其同夥死刑,於2005年執行死刑。究竟是何原因導致兇手泯滅人性,做出傷天害理之事?下麵和小編一起走進遼寧特大連環殺人案,探尋案件背後隱藏的真相。

人物介紹

王强,男,1975年出生於遼寧省開原縣,小學文化。幼時因父母離異,心理遭受刺激,後被判給父親撫養。但其嗜賭成癮,後因與人在賭博過程中發生爭執,將人打成重傷,入獄11年。隨後王强便跟隨爺爺奶奶生活,因遭受不待見,便回到母親身邊。

時值青春期的王强因母親改嫁,心理遭受巨大打擊,年僅9歲的他離開繼父家,開始流浪生活。以乞討為生,席地而睡,但由於年齡小常常遭受他人欺淩,遍體鱗傷,導致他“兇狠”性情的養成。

拜師學藝,誤入歧途

後因偶然一次機會與中年男子王森林相識,見其年幼可憐,提出教授“掏包手藝”想法,王强因常常食不果腹,饑餓交加,便同意其要求,正式拜其為師,開始步入“掏包”行列。

後經過多次鍛煉,掏包效果頗有成效。但好景不長,於1991年6月被警方當場抓獲,勞教兩年。

集結團夥,變本加厲

出來後,王强深感來錢慢,遂萌發搶劫想法。後找到在一起掏包的同夥,事先購買一把刀具,開始實施搶劫計畫。於1993年秋天的某晚,一行人行至太原街的胡同裏,發現一單身男子,遂對其實施搶劫,將其打倒後,拿走2萬元,隨後離開。此時也成為其犯罪的開端。

王强事後害怕被同夥舉報,遂决定親手提拔成員,並在老家帶出楊興波、趙俊鵬、戴軍和譚濤、譚勇等人,組建幫派。

殺人成癮,連殺45人

後在瀋陽、鐵嶺、開原、北京作案多起,後被團夥成員出賣,又被勞教三年。再次被釋放,王强决定單幹,且犯罪手段愈加殘忍兇殘。於1998年12月4日晚,王强剛剛被放出,就行至瀋陽南運河邊,查找目標,後發現一單身女青年在河邊散步,便手持木棒,從後面將其打到,隨後將其侵犯。

不僅如此,於2000年的某天,其行至某乾洗店中,因店中老闆看不起他且經常要高價,遂將其殺害,搶走幾百元現金和一副金耳環。此系列案件自1995年至2003年,兇手共計作案34起,連殺45人,侵犯10名女性,涉案金額足3萬餘元,影響之惡劣。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兇手終獲死刑

王强在殺人搶劫中獲取快感,漸漸成癮,最終演變成與警方較勁,看其如何破解謎團。案發後,引起警方高度重視,隨即立案偵查。警方在勘查現場時選取到案犯精液,後經省公安廳刑科所進行DNA鑒定,確認此系列强奸、搶劫、殺人案件兇手為同一人,遂並案偵查。

鑒於案犯跨區域流竄,跳躍式作案,影響惡劣,省公安廳將此系列案件列為全省“三號公案”,市警察局列為“串聯54號”案件。隨後警方進行大範圍調查和搜捕,後從新入所的一名搶劫犯罪人員趙某處得知,其朋友與兇手特徵十分相符,遂對其實施抓捕。

於7月14日下午3點時許,警方將回村看望母親的王强當場抓獲。後經審問,王强一一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不久其他案犯成員相繼落網。後經法院審判,判處其死刑。由此可見一個完整的原生家庭對孩子的影響有多重要,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

标签: 遼寧 搶劫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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