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它本身是一個商品,既然是一個商品,那麼價格的漲跌應該由市場來决定。
而且從過去十幾年的表現來看,我國商品房確實展現出了商品的基本屬性,在市場需求不斷增多以及各路資本的介入之下,房價確實一路不斷往上漲。
然而目前我國房地產行業已經來到了一個拐點,房價不可能像過去十幾年那樣快速增長,各地的房價會逐漸平穩,甚至有個別地方房價還有出現下跌的可能。
按理來說房價下跌這也是正常的市場行為,不應該過多的干預,但從實際情況來看,最近一段時間有不少地方在面臨房價下降壓力的情况下,當地都推出了相關的指導檔案進行“兜底”,嚴禁房價下跌。
湖南益陽,遼寧瀋陽,雲南昆明先後推出“限跌令”。
8月初瀋陽市沈北新區萬達某樓盤推出了降價房源,原價需要11000元,每平米的住宅直接降到了8000元每平米,結果引來了很多人排隊連夜搶房。
當然除了萬達這個樓盤之外,有一些仲介還傳瀋陽有多個樓盤也將加入到降價行列當中,一個樓盤降價每平米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
看到這些樓盤紛紛降價之後,8月6日沈北新區房產局牽頭,聯合城建局,教育局,市場局,警察局執法局對多家房地產企業進行約談。
這次約談的內容主要為對虛假廣告宣傳行為及降價銷售行為進行重點要求,對於開發商降價銷售行為,要求企業在考慮自身利益,同時也要遵循房地產市場發展規律,儘量避免以價格優勢吸引購房者達到銷售目的。
8月11日,湖南岳陽住建局發佈了《關於房地產市場新建商品住宅網簽成交價格限制的通知》
這份通知提到,對岳陽市中心城區(包括岳陽樓區、岳陽工業區、南湖新區、城陵磯新港區)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實施價格備案。
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後,商品住房銷售的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也不得低於備案價格的85%,否則商品房網上簽約備案系統提示無法簽訂商品房網上簽約買賣契约。
另外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後,開發企業確需重新調整備案價格,6個月後方可申請調整。
繼瀋陽和湖南岳陽之後,近日,雲南昆明市房協也組織Top30房企及大型經紀公司召開“穩房價,穩地價,穩預期”工作要求,座談會上要求嚴格控制惡意降價行為,嚴重者將被停止網簽。
其實最近幾年推出類似“限跌令”的都市並不在少數。
比如2017年,廣東省中山市就明確,實際銷售價格高於備案價格或下浮幅度超過15%,無法網上簽約;2019年,安徽省馬鞍山市規定新房售價不得低於備案價格10%,低於10%的不予辦理商品住房買賣契约網上備案;2019年,遼寧省大連市要求,首次申請預售許可證的新項目,實際網簽備案價格不得高於申報價格,且價格下浮不得超過5%;2020年3月,東莞住建局通知要求,在取得商品住房項目的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後,應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申報價格,嚴格按照明碼標價格式要求對外銷售,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於申報價格,也不得低於申報價格的90%。
那為什麼各地要紛紛推出“限跌令”呢?這裡面原因比較複雜,實際上也是各方面利益的一種博弈。
首先,從市場的角度來看,各地推出“限跌令”是為了防範市場混亂。
房地產雖然是一個商品,按理來說應該遵循市場的實際情況,漲跌都由市場說了算。
但是住房又不是單純的一個商品,它跟普通老百姓息息相關,跟大家的利益息息相關,當房價上漲了,大家抱怨不會那麼多。
在房價上漲的過程當中,買房的人財富新增了大家會高興,而沒買房的人也只是沒買房而已,大家也不會受什麼損失,所以房價上漲頂多是會引起大家的抱怨,不會出現什麼極端的事情。
但是短時間內房價出現明顯下跌,對於已經買房的人來說,他們肯定是心裡不平衡,畢竟大部分人都是花了畢生的血汗錢買一套房,如果房價短期大幅下跌了,他們的財富就會迅速縮水,這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
所以我們看到過去幾年,有不少地方在樓盤出現明顯降價的過程當中都引發了一些衝突。
比如2018年9月份,合肥一樓盤合肥院子的均價從2萬每平米直接下降到1.5萬每平米左右,最低的甚至跌到1.3萬每平米,折價幅度達到25%~35%之間。
在房價下跌之後,那些在高位買房的業主肯定不樂意,結果就有很多業主集體去售樓處維權。
類似這種因為房價下跌去維權的事情並不在少數,如果這種維權事件處理不好,還有可能引發一些更大的衝突。
所以很多地方在看到開發商降價之後,都有可能推出“限跌令”以此維護社會的的穩定,避免產生更大的衝突。
其次,從根本上來說,各地推出“限跌令”,事實上還是捨不得嘴上的那塊蛋糕。
過去十幾年,很多地方的房價都出現了明顯的上漲,沒買房的人怨聲越來越多,在這種背景下大家都希望房價能够跌下來,而現在有些地方還敢推出限跌令,其實只不過是為了維護當地的一些利益而已。
通過觀察這些推出限跌令的都市不難發現,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最近一段時間房價下跌了。
比如從2021年1月份到8月份,岳陽的房價已經從6600元左右下跌到現時6400元左右;甚至有一些開發商直接將備案價從8000元每平米下降到5000每平米左右。
再比如昆明,最近兩個月昆明的房價一直在下跌,6月份新建商品房住宅環比下跌0.8%,跌幅位居全國主要城市第一;二手房價格環比下跌0.6%,跌幅位居全國主要城市第二;進入7月份的時候,昆明的新房價格繼續下跌,環比下降0.5%。
在房價下跌的背景之下,對應的商品房的市場成交量也出現了明顯的下滑,比如6月份昆明主城區商品住宅成交61.26萬平方米,環比下降13.03%,同比下降更是高達42.3%。
在房產交易量下降的背景之下,對各地方來說其實並不是一個好消息,雖然房價是得到控制了,但對應的跟房價有關的一些利益也受損了。
因為現時很多地方對房產的依賴度比較高,不論是經濟還是財政對房地產的依賴度都比較高,如果短期內房價下跌,樓市成交量下跌了,開發商拿地的積極性就减少了,開發商開發樓盤的積極性也會减少,如此一來,地方的經濟增速以及財政收入都會受到影響。
比如2020年昆明土地財政依賴度達到96%;2019年昆明房地產開發投資占GDP比重達到32.7%,位居全國第2比特。
可以明顯的看出現時昆明經濟和財政對房地產依賴度是比較大的,在樓市表現不理想的情况下,經濟增速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比如2021年上半年昆明房地產投資總額下滑達到10%,房地產投資下降之後,2021年上半年昆明的經濟增速只有8.2%,低於全省12%的水准。
所以從地方政府的角度來看,其實很多地方政府並不願看到房價下跌,這也是很多地方推出限跌令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過多去干預房價,我認為這並不是一個好的做法,這會向市場釋放一種錯誤的訊號,很多人可能會認為房價不會下跌,因為有政府“兜底”,這會讓一些投資者更加肆無忌憚的將資金投入到樓市當中,反而會促進房價反彈。
所以我認為允許房價適當的下跌,其實未必見得是一件壞事,雖然房價下跌會對那些已經買房的人,對開發商,,對地方的經濟,以及財政產生一定的影響,但是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對於經濟轉型來說未必見得是一件壞事。
房價,這是大家非常關心的一個話題,畢竟住房是整個社會最基本的需求,只有有房住了,你才有可能安心去做其他事情,如果連落脚的地方都沒有,那其他事情就無從談起。
但是過去十幾年,我國各地房價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上漲,現時很多都市的房價都達到5000塊錢以上每平米,有幾十個都市單價甚至已經達到上萬塊錢,個別都市甚至達到6萬以上。
高昂的房價雖然讓一些人財富變得更多了,但對應的大家買房的難度也越來越大了。
更關鍵的是在高房價之下,大家買房的支出越來越多,大家不是攢錢當首付,就是支付高昂的月供,沒有更多的錢用於消費,雖然我國有14億的人口,但整體的社會消費水準並不是很高,而且過去10年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增速一直是處於下降趨勢的。
面對高房價的種種問題,最近幾年時間我國也在加大對房地產的調控力度,很多地方都推出了各種嚴厲的調控措施,以此來控制房價過快增長。
讓房價回歸到合理的水准,這樣不僅可以降低泡沫的風險,還可以減輕大家購房的負擔,同時將大家的消費需求和消費潜能釋放出來,這對促進經濟結構的調整,促進內需,帶動實體經濟的發展其實是一件好事情,這才是保障各地經濟長遠健康發展,保證財政收入持續增長的重要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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