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苦奮鬥、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從瑞金時紅米飯、南瓜湯的樂觀豁達,到延安時小米加步槍的“興國之光”,從建設時期“一分錢掰成兩半花”的自力更生,到新時代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作風建設,我們黨始終秉持“勤儉是吾宗”思想,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創造一個又一個奇迹。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不論我們國家發展到什麼水准,不論人民生活改善到什麼地步,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思想永遠不能丟。”不忘本來、開拓未來,仍須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精神。
“足國之道,節用裕民”。節用是手段,裕民是目的。黨政機關堅持過、帶頭過緊日子,把更多“真金白銀”投入到為羣衆服務上來,實實在在用在民生福祉方面,讓人民分享更多改革發展成果。政府帶頭過緊日子,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一項項加强民生保障的資金安排,用“三公”經費的“減法”助力民生福祉的“加法”,真正把有限財力發揮出最大的社會效益、民生效益,濃墨重彩地彰顯了民生溫度。
堅持過緊日子,要在各項支出上做到錙銖必較、精打細算,减少、壓縮不必要的公務活動。“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把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內化為一種政治自覺和政治擔當。樹立正確政績觀,杜絕形式主義,不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建章立制,將“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績效管理理念和要求貫穿於財政治理的全過程,構建全方位預算績效管理格局。只有將過緊日子落實到每一項工作、每一個環節中,才能把“緊日子”過成“好日子”。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過緊日子,嚴控“三公”經費,不僅需要政府部門的自覺踐諾,更需要紀檢監察機關的嚴格監督執紀問責,必須以滴水穿石,鍥而不捨的勁頭,持之以恒糾“四風”,緊盯各級黨組織落實“過緊日子”要求主體責任,壓實各級政府執行責任,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的組織和部門及其負責人嚴肅追責,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從而確保“三公”經費合理、合規、合民心民意,使“三公”經費牢牢控制在預算內,不“超支”、不“越線”。(樂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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