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孩子被送往ICU搶救!新規已落地,多人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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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電池已面目全非!希望2名孩子平安!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機构責令改正,對經營性組織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組織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進行排查並且開出了多張罰單!若發生意外得不償失!電動自行車不要“進樓入戶”!

8月10日上午

福建福州某社區高層發生火災

事發單元房內三人受傷

其中

4歲的女孩和14歲的男孩

因傷情嚴重

已轉至福州協和醫院ICU搶救

孩子的父親也轉入該院燒傷科醫治

一比特參與火場救援的鄰居說

事後他在起火的這家客廳中

看到一部焦黑的小型折疊電動車

電池已面目全非!

在該社區居民的現場視頻中

透過他家的窗戶可以清晰地看到

對面單元內有明顯的火光

滾滾濃煙躥到事發樓層以上的三四層

據社區其他業主介紹

起火單元的男主人從事代駕工作

晚上下班後經常把折疊電動車

推進電梯帶回家充電

參與救援的一比特鄰居說:

“明火滅掉後,我看到起火的客廳裏有一部可折疊的小型電動車,燒得焦黑。我們這一單元的戶型面積約為160平方米,總價在500萬元左右。若是為了充電這點小便宜,導致這麼大事故,實在不值得!

據火灾中受傷孩子的媽媽介紹

她的兩個孩子

一個14歲的男孩多次出現心跳驟停

一直處於昏迷狀態

另一個4歲的女孩情况也不容樂觀

當天上午都從長樂區醫院

轉至福州協和醫院ICU搶救

據瞭解

年齡較大的男孩氣道受損嚴重

剛轉入院時再次發生心跳驟停

據首長醫生介紹

兩個孩子的身體沒有燒傷

主要是煙氣窒息導致的機體問題

希望2名孩子平安!

在8月1落地的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與電動自行車息息相關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

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

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機构責令改正,對經營性組織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組織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而從該《新規》落地後

廣西乃至全國多地

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充電

進行排查並且開出了多張罰單!

不要為了省充電費

或者害怕電動自行車被偷

而把它帶到家裡停放和充電

若發生意外得不償失!

阿消千呼萬喚

電動自行車不要“進樓入戶”!

編輯:韓錦英

素材來源:物業管理圈、廣西消防、網絡綜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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