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湖北省檢察院官微後回復得這麼快,真是及時雨,幫我們解决了大問題。太贊了!”“這樣的普法宣傳形式生動、有創意!”類似留言在湖北省檢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後臺上時常能看到。今年1月至6月,湖北省檢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已發佈各類檢察資訊47.9萬餘條,回復線民諮詢2.1萬餘次,這座用網絡架起的溝通民意、服務民生的“連心橋”深得民心。
走進湖北檢察融媒體中心,記者看到一片忙碌的工作景象,訪談室、錄音室等一應俱全,新聞訪談、視頻拍攝、音像錄製等正有序進行。
檢察幹警進行微直播
網友:一處地下管道污水外泄
官微:處理情况將及時向您迴響
“我們這裡的環境污染問題已經嚴重影響生活了,應該向哪兒舉報?”網友清風在湖北省檢察院官方微博後臺留言。
“感謝您的留言。您的問題已收到,您能說得更具體些嗎?”通過進一步溝通,檢察官瞭解到,網友反映的是安陸市毛家河一處地下管道內污水外泄問題,因為污染嚴重,已經影響到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網友反映的地下污水筦道破損情况。
“您反映的情况我們會馬上轉給公益訴訟部門,處理情况將及時向您迴響。”收到轉辦件後,安陸市檢察院檢察官汪琳立即著手調查。經瞭解,因地下管道破損引起污水外泄,造成毛家河河水污染,散發出難聞的氣味,污水事件持續多日未能解决,引發當地居民強烈不滿。
環境保護刻不容緩。安陸市檢察院立即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磋商程式。檢察官及時向城市管理執法局迴響調查情况,建議積極履職,迅速排查解决。在磋商會議中,該局負責人表示將全面履行治理責任,安排專班開展排查,切實解決污染問題。
問題解决後,官微小編又收到網友清風的留言:“污水排放口已經堵上了,污染也得到有效控制,僅4天就解决了問題,檢察機關太給力了,謝謝你們。”
律師:怎樣才能閱到卷,急盼!
官微:可以通過這些管道异地閱卷
“在幫助線民解决法律問題的同時開展普法宣傳,增强羣衆法律意識。”負責新媒體工作的幹警朱朱坦言,相較於傳統線下普法,網上交流更及時,可便捷瞭解網友訴求,化解矛盾。
“你好,我姓王,是一名律師,現住武漢,疫情期間出不了城,但我受理的案件就要在荊州開庭了,怎樣才能閱到卷?急盼!”湖北省檢察院官方微博收到一條私信。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到,我們儘快向相關部門反映,請您稍等。”
“好的,儘快啊!我這起案件馬上就要開庭了。”
“疫情防控期間,律師可以通過這些管道异地閱卷……”
微博小編線上及時回復,線下積極與相關部門協調,為其聯系到武漢市武昌區檢察院,讓王律師就近閱卷。次日,當從幹警劉夢琦手中接到電子卷宗光碟時,王律師激動不已,立即在湖北省檢察院官方微博回復:“太感謝了!必須贊一個,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
“有問必答,有求必應。”這是網友對鄂檢新媒體平臺服務質量的一致評估。
“鄂檢線上推送的民法典漫畫知識特別生動,我斷斷續續看了一些但不完整,能否發一份合集讓我系統學習下?”一名微友留言。
“好的,請您稍等。”不一會兒,民法典漫畫合集馬上就推送出來了。
“利用網絡平臺為羣衆提供服務,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幹警蔡欣告訴記者,雖然網絡是虛擬的,但服務羣衆卻是實實在在的,只有用細心、恒心、誠心經營好“責任田”,才能贏得網友更多支持。
網友:疫情之下檢察官如何辦案?
官微:微直播“走近一線檢察官”
疫情防控期間,不少網友發私信@湖北省檢察院,疫情之下,檢察工作還照常進行嗎?檢察官是如何辦案的?怎樣服務保障復工複產呢?
如何拓寬檢務公開通路,增强檢察工作透明度,讓網友更直觀清晰地瞭解檢察工作,新媒體團隊的小夥伴熱烈討論著……
我們何不組織一次網路直播,讓線民生動直觀地瞭解檢察官是怎樣工作的?碰撞中,大家的想法不謀而合。
就這樣,一場#走近一線檢察官#《與時間賽跑的女檢察官》的微直播在湖北省檢察院官方微博拉開序幕。
此次直播對象是全國模範檢察官、湖北省棗陽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喬富粵,這位從檢25年、敢於擔當辦大案的女檢察官不久前剛獲評“守望正義——新時代最美檢察官”。為多角度展示檢察工作亮點,新媒體團隊精心策劃著,盡可能向網友呈現最真實的工作場景。
喬富粵早早來到辦公室,認真查看上午開庭的案卷;9點,通過遠程視頻提審;10點,出庭公訴一起盜竊案的犯罪嫌疑人……
直播從早上開始,直至下午結束,不僅帶網友圍觀了檢察官為民司法、履職辦案的全過程,還展現了檢察官接訪羣衆、遠程提審等場景。當天微直播閱讀量達到1000萬+,討論79萬+。
“緊跟時代步伐,創新普法新管道,打造法治文宣新陣地,彙聚檢察正能量,更好地捍衛司法公正,更好地溝通民意、服務民生,持續推動檢察工作高品質發展。”正是在這種理念的指導下,湖北省檢察院新媒體建設工作碩果累累,其官方微博、微信和“鄂檢線上”入選中央政法委“四個一百”評選榜單,獲評“全國政法系統優秀微博帳號”和“全國政法系統優秀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微信獲評“湖北十佳”,“一點號”多次登上中央政法委“明察秋毫”榜單,“頭條號”被評為“2020年政務頭條號優秀創作者”。(檢察日報、湖北省檢察院微信公眾號蔣長順朱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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