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裡公司對女員工被性侵這個事情,發了一個官宣,確認說男首長與女職員發生了過度親密行為。但是這種親密行為在法律上不是一個具體的概念。實際上到底兩個人之間有沒有發生性關係,如果有發生關係,那就需要看這名女員工當時的精神狀態。我們可以確定這名女員工當時是處於酒後狀態。
酒後狀態分兩種情况,一種是普通的喝了酒,另外一種就是醉酒狀態。如果酒後狀態還能表達意願的話,她沒有表現出反抗或者認可,這可能就不構成犯罪。如果是醉酒狀態,已經失去意志表達的能力,無法表達她當時的想法,那不論發生什麼情况,只要有發生過關係,都構成強姦罪。而且只要女員工向公安機關報案,男員工就可能構成強姦罪。
來源:融媒體資訊中心《律師在現場》
編輯:郝晶
稽核:曹智鵬陳舒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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