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全區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試點視頻培訓會上獲悉,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我區將在南寧、桂林、欽州、貴港、百色5個設區市推進第二批“標準地”改革試點工作。
2019年8月,經自治區政府同意,柳州市先行開展了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試點工作,探索建立以“畝均效益”為導向的土地資源優化配置機制。第二批試點城市開展“標準地”改革工作,試點主要在自治區級及以上產業園區、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工業項目中實施。南寧市著重探索區域評估工作,百色市側重構建控制指標體系工作,桂林市、欽州市著重研究建立全過程監管體系,貴港市重點探索優化“標準地”報建審批服務工作。
自治區要求,5市要具體完成5大目標任務:建立便捷惠民的“包辦型”評估模式,推動形成公開公正的透明型招商模式,構建節約集約的約束型用地模式,構建創新高效的服務型審批模式,構建全程監管的閉環型管理模式。各試點市8月底前要建立“5+X”出讓控制指標體系,並製定全過程管理操作流程和相關配套政策,力爭12月底前完成首宗“標準地”出讓。 (唐廣生 潘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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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地”是指在完成相關區域評估基礎上,附帶規劃名額、經濟指標、環境名額、能耗名額、畝均產值和畝均稅收名額等一系列標準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標準地”出讓改革帶來的一個顯著變化就是從“事後提要求”轉向“事前定標準”,由“項目等地”變為“地等項目”。有了“標準地”,帶著明確的產業、區塊、標準去招引大項目、好項目、優項目,為項目快速落地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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