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衕誌為覈心的黨中央圍繞加快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國家和本市應急管理經歷了理念的革新和體制機制的重塑。《市總體預案》作為本市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應對四大類突發事件的整體制度安排,自2004年印發以來,對於健全本市應急管理工作體系,指導突發事件應對,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重大活動舉辦發揮了重要作用,此後分別於2005年、2010年、2016年進行了修訂。2021年恰逢黨的百年慶典,值此繼往開來,向著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邁進的重要歷史節點,修訂《市總體預案》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
這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應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災重要論述精神的實際行動。新版《市總體預案》以總體國家安全觀、“兩個堅持”和“三個轉變”等新時代應急管理理念為指引,突出強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對預案內容進行了全方位的改進和完善,進一步強化了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這是適應應急管理體制機制重大調整的具體舉措。本市於2018年底成立市應急局,在持續加强黨對應急管理工作各領域、全過程領導的同時,相關部門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職能也有了新的調整,新修訂的《市總體預案》重新梳理明確了相關專項應急機构和部門的突發事件應對職責。同時,將近年來陸續規範的各類應急機制,納入《市總體預案》有關章節,進一步突出首都特色和首善標準,更加注重事前預防,强化風險控制、落實各級責任,把預案的實操性擺在更突出的比特置加以細化完善,提升實用性和科學性。
這是對新冠肺炎疫情等重特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一次經驗總結。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後,本市在防控工作中組建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建立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等創新做法,是首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生動實踐和豐富發展,《市總體預案》將疫情防控中黨的堅強領導體制、科學決策機制、社區防控做法等加以總結固化,進一步健全完善了本市應急管理制度。
修訂過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蔡奇書記、陳吉寧市長等市領導多次審議修改,全市應急體系各單位積極參與。修訂後的《市總體預案》共8個部分、149小節,其中83小節進行了修改,占總數的56%。8個部分包括:總則、組織機構與職責、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與重建、應急保障、預案管理、附則與附件等,其中新增預案管理部分。
具體來講,重點針對以下9個方面進行了修訂:
一是構建了“黨委領導、統分結合”的應急指揮組織體系。進一步突出了市委對應急管理全領域、全鏈條、全流程的統領地位,把强化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落到實處。明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條塊結合,專業處置、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構建了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市應急委、市委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构、市委平安北京建設領導小組等機构分別負責,統分結合的首都應急指揮組織體系。結合疫情防控經驗,完善了巨灾條件下的應急體制機制。
二是完善了“協同聯動、反應靈敏”的首都特色應急機制。根據多年來實踐經驗,立足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定位,堅持區域協同、聯防聯控,健全完善首都地區和京津冀地區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明確啟動條件和基本內容,强化與國家有關部門、駐京部隊、中央在京組織以及周邊省區市的聯防聯控,進一步明確了國家層面和本市層面的應急指揮關係。
三是更新了相關機構和部門的應急工作職責。調整市應急委領導成員,强化市應急委的統籌和執行能力。將市應急委下設的市級專項指揮部由19個新增至21個。新增了鄉鎮(街道)關於開展風險排查、組建基層應急隊伍的職責。依據機構改革後各部門和組織“三定”職責,調整四大類、52小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基本分工,明確市級處置主責部門。結合近年來重大活動應急服務保障經驗,總結和固化了重大活動應急管理機制。
四是貫徹了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應急工作理念。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的理念,新增風險管控有關要求。同時,提升預警資訊發佈的及時性、權威性和覆蓋面,特別明確對特殊群體的覆蓋,對老、幼、病、殘、孕等群體,以及學校、醫院、旅遊景點、交通樞紐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偏遠地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管道發佈預警;在社會救助與撫恤中也新增了對特殊群體的重點關注,强化基本生活保障。進一步理順了應急、民政、商務、財政、突發事件主責部門等開展應急救助的職責分工。
五是强化了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和發佈有關工作要求。對於能够判定為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等級的,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重點地區、特殊時期的,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突發事件或突出情况,相關機構或組織要立即報告市委總值班室和市應急辦,詳細資訊最遲不得晚於事件發生後2小時報送。遇有重大突發事件,主責部門要加强網絡輿情的監測與響應,第一時間通過權威媒體向社會發佈資訊,最遲應在5小時內發佈。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組建新聞發佈中心,及時、準確、客觀發佈突發事件資訊。
六是建立了更加科學的突發事件分級響應機制。進一步強化先期處置聯動機制,力爭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解决”,將本市應急回應由高到低劃分為四級。原則上,四級由區委、區政府啟動;三級由市相關專項指揮部啟動;二級由市應急委、市委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构、市委平安北京建設領導小組等領導指揮機构根據市相關部門建議啟動;一級由市委、市政府啟動。根據多年來實踐經驗和首都定位的特殊性,對各級響應的啟動條件進行了突破創新,不再與突發事件的等級劃分標準完全對應,而是以事件等級標準作為重要參攷,充分考慮應急資源與能力狀況實行分級管控。同時,結合疫情防控經驗補充了衛生領域等應急處置措施。
七是完善了更加貼近實戰的現場指揮處置機制。基於對近些年各類突發事件現場應對處置的複盤總結,針對突發事件現場的快速組建、秩序管控、協調聯動等重點事項,對原有內容作了進一步完善,使之更加貼近實際。落實科學應急的工作理念,規範現場指揮部運轉機制,明確提出現場指揮部應維護好事發地的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救治與疏散、羣衆安置等工作。
八是健全了應急保障工作體系。汲取疫情防控中物資管理工作經驗,明確本市建立健全平時服務與灾時應急相結合、實物儲備與產能儲備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實現應急物資的集中管理和統一調撥,並建立了由市應急局牽頭負責的應急物資保障工作體系。首次明確了應急物資產能儲備機制,明確產能儲備工作環節和責任主體。此外,還優化了科技保障、力量保障、法治保障等其他應急保障相關內容。
九是加强了應急預案管理有關要求。新增“預案管理”章節,進一步完善了本市應急預案體系構成和職責分工。明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應急保障預案、巨灾應急預案,以及為應急預案提供支撐的應急工作手册、事件應對行動方案等組成。將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目錄由41個新增至48個。同時,强化了各級制訂修訂預案和開展演練的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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