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發文要求各區深入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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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教委要求,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要結合實際做好《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册》的使用工作,結合中小學生學業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探索,深入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估,促進學生積極主動發展,全面提高教育品質。

  上海市教委前天發佈“關於印發上海市中小學2021學年度課程計畫及其說明的通知”,通知強調,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要樹立科學的教育品質觀,以上海市中小學生學業質量綠色指標綜合評價為契機,積極探索建立以校為本、基於過程的教育品質綜合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市教委要求,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要結合實際做好《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册》的使用工作,結合中小學生學業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探索,深入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估,促進學生積極主動發展,全面提高教育品質。各初、高中學校要認真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評估工作,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促進每一個學生的終身發展。

  嚴禁統考統測

  嚴禁對小學一至三年級進行全學區、全區範圍的任何形式的學科統考統測(包括學業質量監測)。嚴禁對四至八年級進行全區範圍的學科統考統測,若要進行學業質量監測,每學年不超過1次,且只能隨機抽樣監測,隨機抽取的學生比例不超過本年級的30%。

  小學一、二年級可進行期末考查(一年級不得進行書面考查);三、四、五年級期末考試僅限語文、數學兩門學科,其他學科只進行考查,考查形式可靈活多樣,嚴格執行等第制。國中除語文、數學、外語學科可舉行期中、期末考試外,其他學科只進行期末考試或考查;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學科採用開卷形式(或以開卷、閉卷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考查;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學科應加强動手實驗能力考查;資訊科技、勞動科技、體育與健身、藝術、音樂、美術學科只進行操作、應用和實踐性考查。

  加强社會實踐和體育活動

  各中小學要確保高中生每學年不少於30天、初中生每學年不少於20天、小學生每學年不少於10天的社會實踐活動時間,其中中學課程計畫內的課時安排每學年至少2周,不足部分應在寒暑假、雙休日或放學後完成。學校在雙休日要主動與社區共建,有序開放資源,加强對社區活動的組織和引導。

  與此同時,各中小學要保證學生每天校園體育活動1小時,認真落實“三課、兩操、兩活動”(小學各年級落實“五課、兩操、兩活動”),即每週安排體育與健身課程3課時(小學階段學校每天開設1節體育課)、體育活動2次,每天安排廣播操至少1次、眼保健操2次,不得擠佔體育與健身課時和體育活動時間。中小學校每天統一安排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每節課間應安排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鬆。

  嚴禁用地方課程取代國家課程

  此外,學校在課程實施中,嚴禁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取代國家課程,不得組織學生購買未經國家或上海市審查通過的書本資料(包括教學用書和教輔資料),不得擅自使用未經上海市中小學教材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境外原版(或改版)的教材。

  各區要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將課程計畫的執行情况和教學用書的使用情况納入對學校的綜合督導內容,對學校在執行課程計畫中出現的違規現象予以制止,並下發整改意見書,敦促整改;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强對學校領導的責任追究。

标签: 課程 升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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