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7號)
近期,包括我省在內的多個省份相繼出現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為防止疫情蔓延擴散,8月1日,《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7號)》(以下簡稱《公告》)發佈,從依法履行責任、前移防控關口、减少聚集流動、加强個人防護、積極接種疫苗等方面作出規定。
《公告》明確,中高風險地區入(返)川人員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為紅、黃碼人員,應第一時間主動向村(社區)報備,積極配合落實核酸檢測、隔離管控、健康監測等疫情防控措施。對瞞報、謊報、遲報疫情,或者阻礙防控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在守好防控關口方面,《公告》要求落實首站負責制,交通營運主體應對乘客中來自中高風險地區入(返)川人員開展摸排、資訊登記、健康監測和資訊報告。醫療機構落實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發熱門診(診室)患者在核酸檢測結果迴響之前必須留觀。零售藥店銷售(含網絡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類藥品時應實名登記。
在减少聚集流動方面,《公告》要求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事業單位員工帶頭,非必要不離川。控制會議頻次和規模,减少聚餐聚會,各類大型活動非必要不舉辦。旅遊景區嚴格執行“預約、限流、錯峰”措施,暫緩組團跨省旅遊。醫療機構、養老機构、出入境口岸、商場超市、賓館酒店、餐飲場所、農貿市場、旅遊景區等人流量較大的公共場所,電影院、劇場、遊戲廳、KTV、酒吧、网咖、棋牌室等休閒娛樂場所,機場、客運車站、火車站、地鐵站、港口碼頭等交通場站,以及居民社區(院落)等應嚴格實行戴口罩、測溫、亮碼和掃碼通行。
《公告》提出,要加强個人防護,宣導近期入(返)川人員主動進行核酸檢測。按“應接盡接”原則,無禁忌症、符合條件且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羣衆應積極接種,儘快形成免疫屏障,共同維護身體健康和社會安全。(記者 任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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