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關於新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輸出醫院名單的通知》,對推動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有序規劃佈局建設作出安排部署,將優質醫療資源比較緊缺的青海、內蒙古、吉林等12省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納入建設試點範圍。
納入試點範圍,有利於我省引入優質醫療資源填補空白,縮小重點病種治療水准與全國先進水準差距,整體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區域醫療中心項目的實施,必將極大滿足省域內羣衆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示範引領全省醫療衛生事業高品質發展,以點帶面輻射周邊省份,改變患者就醫流向,著力緩解中、東部地區醫療衛生服務壓力,為高原醫學研究發展和包蟲病等地方病防治提供強大動力。
現時,我省已與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簽訂省院共建協定,項目籌建和各項前期工作正在加快推進。省發改委將會同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相關部門,繼續深化與輸出醫院的交流合作,抓緊優化建設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支持清單,確保年內啟動建設工作,早日發揮投資效益,有力保障西部地區人民羣衆醫療衛生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彭娜李夢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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