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耿學清趙麗梅王林
河南鄭州、新鄉等地灾情趨於穩定,各地前往災區支援的救援隊陸續返程。來自湖南、重慶、陝西等地的多支救援隊向記者反映,他們在持有河南省相關組織的感謝信、《河南省搶險救灾運輸車輛通行證》等證明檔案的情况下,救援車輛未像其他省市的兄弟隊伍那樣享受免費通行,而是被收取高速通行費。
一支救援隊持有的《河南省搶險救灾運輸車輛通行證》
“我們並不是一定要免費,只是很多救援隊伍返回時都免費,我們覺得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也搞不懂為何政策會不統一。”湖南省紅十字應急救援隊隊員劉陽告訴記者。
7月21日至7月29日,這支救援隊分兩批梯隊,共計10車60餘人,在新鄉市重災區衛輝市比干大道和寺頂村參加搶險救援、派發救災物資,共計轉運羣衆8000餘人。
救援隊第一梯隊返回湖南益陽時免費通行,但是第二梯隊的2輛救援車輛在返回岳陽汨羅收費站交費通過,1輛救援車輛在長沙星沙收費站扣押相關證明後通過。
劉陽介紹,以往救援隊參加救援,持有本地和被支援地方政府部門的相關函件,可以證明參加支援行動,高速管理部門給予免費通行,但本次河南灾情緊急,直到撤離災區返回湖南前,新鄉市政府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辦公室才向救援隊開具了感謝信,並承諾憑此信可免除通行費。
“我們下高速出長沙星沙收費站時,拿著河南應急管理部門的感謝信,上面寫有車牌號碼,反復與收費站工作人員及帶班領導解釋,但最終救援車輛免費政策落實不了。”劉陽介紹,經過近1小時溝通,高速收費站工作人員扣留感謝信與志願者證後對車輛放行。
重慶涪陵雪豹救援隊也遇到類似情况。他們在衛輝支援4天后返程。7月29日23:30許,救援隊抵達重慶涪陵東高速收費站,工作人員要求每輛車繳納666元過路費。
當時,重慶涪陵雪豹救援隊持有涪陵區應急管理局的證明以及新鄉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辦公室的感謝信,工作人員對此並不認可,“不交費就不能下高速”。
像眾多民間救援隊一樣,重慶涪陵雪豹救援隊的救援資金均為自籌。隊長張軍表示,聽說河南發生洪災,前線缺衝鋒舟,隊員們自行湊錢購買了一艘衝鋒舟,花了1萬多元。另外還自籌了100箱礦泉水、100箱速食麵、榨菜以及急救藥品。
作為公益性組織,救援隊本身經濟條件並不寬裕。這也是2019年1月10日,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聯合印發《關於做好社會力量車輛跨省搶險救灾公路通行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的原因之一。
應急管理部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在《通知》解讀中表示,社會應急力量均是公益性組織,“應急救援工作中往返通行費也給其新增了額外的經濟負擔,不利於最大限度調動廣大社會應急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積極性。”
出發前,重慶涪陵雪豹救援隊向涪陵區團委和區應急管理局都進行了報備。張軍表示,他們也在應急資源管理平臺進行了申報備案。
這一平臺為社會應急力量參與搶險救災網上申報系統,於2019年3月27日,正式上線運行。應急管理部在申請程式中指出,救援隊“結合救援需求和自身實際情況提交救援申請,經應急管理部或省級應急管理部門稽核同意後,可實現道路免費通行。”
但是,不僅返程,該救援隊在前往河南支援的路上也被收費。7月24日23時許,救援隊從涪陵連夜前往新鄉經過涪陵石柱時,2輛救援車輛被收取通行費共計122元。
湖南瀏陽藍天救援隊面臨著同樣的問題。7月27日淩晨,救援隊從河南鞏義返回瀏陽西站時,隊員們乘坐的3輛救援車均交納400多元高速通行費。
當時,除了兩封來自新鄉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辦公室的感謝信,他們還持有《河南省搶險救灾運輸車輛通行證》。
但是,同一收費站出現了不同的情况。7月28日中午,其他隊員們乘坐的2輛救援車輛返程時,經協調減免了通行費,李騰富不理解為何有的車輛收費、有的車輛不收費。
陝西的一支救援隊從河南災區返回延安北站時遭遇了更為尷尬的一幕:收費站不允許免費通行,但因延安北站無法計算出通行費,僵持20多分鐘;而在收費站前方50米處,前來歡迎救援隊員回家的羣衆一直在等待他們放行。
這支該救援隊共36名救援隊員,已在河南新鄉、衛輝等洪灾嚴重地區奮戰6天6夜,幫助搜救轉移羣衆87人,搬運物資1萬餘件,抽排積水2萬餘方。
返程前,輝縣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人民武裝部、慈善協會和新鄉市紅十字會等多部門提供了相關檔、感謝信、捐贈物資明細等。當地相關負責人表示持有這些檔案,可以免除高速通行費。
抵達延安北收費站時,工作人員表示,救援隊可以在河南高速免費,但在陝西高速不能免費。李明表示,“該交就交。”但他沒有想到,“交錢也走不了。”
李明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因為河南省對外地救援車輛開啟綠色通道,該救援隊“沒有上高速的記錄卡”,延安北收費站無法計算出具體收費金額。為了早日出站,救援人員提出不需要免費了,希望儘快出站。救援隊提出“我們把錢押在這兒,先讓我們過去行嗎?”這才離開現場。
當天晚上9點多,救援隊到收費站結算了通行費,4輛車的費用分別為462元、205元、424元、823元。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劉陽、李明為化名)
來源:中國青年報用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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