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實施,遼寧契稅新政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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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遼寧省實施契稅法授權事項方案》,這也標誌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將於今年9月1日在我省順利施行。本報記者採訪了遼寧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瞭解了《方案》實施後將對我省納稅人的影響。

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遼寧省實施契稅法授權事項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這也標誌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以下簡稱《契稅法》)將於今年9月1日在我省順利施行。本報記者採訪了遼寧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瞭解了《方案》實施後將對我省納稅人的影響。

問:契稅的特點及我省現行稅率?

答:契稅是針對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行為,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個人和組織徵收的稅種。我省現行依據《遼寧省契稅暫行實施辦法》(遼政辦發〔1999〕61號)徵收契稅,契稅稅率為4%,其中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的,稅率减按3%徵收。

問:《方案》的起草過程是怎樣的?

答: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契稅法》,定於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稅法》的施行將進一步提高契稅的權威度和剛性,對於保持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平穩運行,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同時,《契稅法》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3%-5%的稅率範圍內提出本地區的具體適用稅率,以及相關减免規定和具體辦法,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决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為做好《契稅法》在我省的實施工作,2021年以來,省財政廳會同省稅務局、省住建廳等相關部門,在充分調研、測算、分析並公開徵集各市意見的基礎上,擬定了《遼寧省實施契稅法授權事項方案(草案)》(以下簡稱《方案》),於2021年7月26日經遼寧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將與《契稅法》同步於今年9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遼寧省契稅暫行實施辦法》(遼政辦發〔1999〕61號)也將廢止。

問:《方案》都包含哪些具體內容?

答:《方案》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將我省現行契稅稅率平移,即規定“我省契稅稅率為4%,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的稅率减按3%徵收”。繼續執行現行稅率有助於保持稅收政策的連續性,保障我省經濟社會特別是房地產交易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二是對於符合法定情形的,减征或免征契稅。對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收、徵用,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成交價格未超出貨幣補償部分免征契稅,超出部分應依法徵收契稅;對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相關部門認定,免征契稅。

問:現時我省個人購買住房有的按1%交納契稅,有的按1.5%或2%交納契稅,《方案》實施後,個人購買住房繳納的契稅稅負是否提高了?

答:不會提高。《方案》規定的契稅稅率為基礎稅率,國家在基礎稅率之上,為保障居民住房需求出臺的優惠稅率,我省仍從其規定,即對於個人購買的家庭兩套及以內的住房,依然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規定享受優惠稅率,其中,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來源: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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