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
廣東省中山市
沙溪鎮沙溪大道某社區
高層住宅發生火災
沙溪專職隊3臺消防車
共15名指戰員到場處置
8時10分明火被撲滅
經瞭解,起火住宅住戶
將電動車電池帶入室內
在陽臺進行充電,導致電池起火
並引燃了陽臺可燃物
過火面積約8平方米,無人員傷亡
火灾原因和財產損失正在調查中
對於電動車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反復反復反復
強調都不為過
下麵讓我們再看看
“小小的電動車”
引發的觸目驚心的事故與悲劇
7月18日,浙江杭州一輛電動自行車在行駛途中突然起火一比特中年男子正騎車載著女兒。父女倆瞬間被火團包圍。兩人全身大面積燒傷,現時仍在搶救。令全網揪心!
5月10日,四川成都市成華區朱家嶺一社區電梯內發生電瓶車燃燒火情,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傷。
6月3日淩晨,江蘇徐州泉山區杏山花園樓道門口的電動車著火,消防員疏散樓內被困居民15人。
6月4日,河北廊坊一居民家中,因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引發火災,房間內過火面積40多平方米,所有物品均被燒毀。
電動車充電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
儘管消防部門經常提醒
電動車不能進樓入戶
仍有部分人心存僥倖
近日,應急管理部令(第5號)發佈: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明確高層民用建築樓道內禁放電動自行車等。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
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
停放電動自行車
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那居民電動自行車如何停放?
充電怎麼辦?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提出:
“鼓勵在高層社區內設定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定,並與高層民用建築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定在高層民用建築內的,應當與該建築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
“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
為保障安全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還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
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機构責令改正,對經營性組織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組織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福建消防提醒您
為了生命和財產安全
請大家自覺做到
電動車不上樓、不入戶、不進電梯
防患於未然!
來源:DV現場、中國消防、應急管理部
編輯:陳琦盧琳莉
校對:白瑋林鋆傑
稽核:許翊埔
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全媒體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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