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安裝空調工人摔傷,消費者需要賠償嗎?聽法官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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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消費者需要承擔責任嗎?《民法典》的規定新增和完善了內容,在接受勞務者這一方,承擔了侵權責任之後,對提供勞務者一方的追償問題。比如說在家庭使用空調過程中空調發生了損壞,如果找一家維修的公司,由公司派人來進行修理,這時候業主和修理方成立的是承攬合同關係,在這個情况下,如果勞動者受到損害,業主方是不直接承擔責任的。

大熱的天兒

空調銷售又開始火爆了

空調買回家都得找專業人士上門安裝

萬一在安裝過程中

工人不慎受傷了

消費者需要承擔責任嗎?

2020年,孫某經朋友介紹

認識了主要從事中央空調安裝的李某

之後便跟著他工作

雙方並沒有簽訂合同

口頭約定按天計算薪水

11月的一天

孫某在工地安裝中央空調時

不慎從工作臺摔倒

造成鼻骨骨折,左骨粉碎性骨折等損傷

誤工費、護理費、治療費等各種費用

共計6萬多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

孫某起訴李某後

法院判決

被告李某存在過錯

應承擔80%的賠償責任

原告孫某承擔20%的責任

劉建奇

天津二中院告申庭法官

《民法典》的規定新增和完善了內容,在接受勞務者這一方,承擔了侵權責任之後,對提供勞務者一方的追償問題。比如說在家庭使用空調過程中空調發生了損壞,如果找一家維修的公司,由公司派人來進行修理,這時候業主和修理方成立的是承攬合同關係,在這個情况下,如果勞動者受到損害,業主方是不直接承擔責任的。

來源:天津高法微信公眾號

編輯: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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