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624個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完成換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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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截至目前,全市3624個村集體經濟組織已全部完成換屆工作,全部實現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式擔任村集體經濟組織理事長。組織體系全面健全。

按照中央關於村級組織換屆選舉決策部署,我市將村集體經濟組織換屆選舉統一納入全市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統籌部署、統籌推動,著力抓好政策設計、規範指導和培訓督導,推動村集體經濟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圓滿完成。截至目前,全市3624個村集體經濟組織已全部完成換屆工作,全部實現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式擔任村集體經濟組織理事長。

强化頂層設計,形成“1+1+1”政策體系。市委農辦、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委製定印發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換屆選舉指導檔案,明確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換屆選舉的總體思路、政策要求、工作程式、保障措施。强化規範指導,實現“四級一體”動態聯動。研究製定村集體經濟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指導規程,規範設定“三個階段、十個環節、二十九個步驟”的工作程式,統一文字、程式和工作標準,為基層規範開展工作提供了指引。市、區、鎮三級實現“掛圖作戰”督導換屆,實时掌握各項工作進展,有力推動了換屆選舉工作規範有序推進。强化培訓督導,實現“點面結合”落實落地。將村集體經濟組織換屆選舉政策納入市換屆辦政策業務培訓內容,專門召開村集體經濟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推動會、培訓班,對換屆選舉工作進行面上推動、對換屆選舉政策進行細緻解讀。

本次村集體經濟組織換屆實現了“三個全面”,高品質完成了換屆選舉任務。

組織體系全面健全。本次換屆選舉工作完成後,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與羣衆自治組織職能相對獨立、功能相互支撐的治理體系進一步健全,全面實現了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式擔任村集體經濟組織理事長。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的行使主體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管理集體資產、開發集體資源、發展集體經濟、服務集體成員的功能得到進一步強化。

治理結構全面規範。通過換屆選舉,產生了新一届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進一步規範了成員大會作為最高決策機构、成員代表大會作為常設決策機构、理事會作為經營管理機构、監事會作為監督管理機構的治理結構。全面健全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鞏固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為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群眾基礎全面加强。在換屆過程中,市農業農村委積極指導各涉農區製定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理事會和監事會成員資格審查辦法,審查篩選了一批政治强、貭素好、羣衆認可的人員,推選為成員代表、理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羣衆對本次換屆選舉工作支持度明顯提高,對新當選的成員代表和理事長、理事、監事長、監事的認可度明顯提高,新班子和帶頭人的群眾基礎全面加强,為集體經濟組織後續經營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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