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兀術(宗弼)以和與戰雙管齊下,於1141年(紹興十一年)初攻入淮西,但兵力僅剩九萬餘人,非複去年之盛。宋朝在淮西有張俊、楊沂中和劉錡三軍,計十三萬,其總兵力超過其他戰區,足以抵禦。
但宋高宗遇到軍事緊急時,最急需的將帥仍是嶽飛,一道又一道急件直發鄂州,命嶽飛率師東援。與此同時,嶽飛也上奏朝廷,說“虜既舉國來寇,巢穴必虛”,主張長驅京、洛”。這是古代早有的圍魏救趙之計。
但沒有任何進取心的宋高宗立即下詔否决:“今江、浙駐蹕,賊馬近在淮西勢所當先。”皇帝的否决也在嶽飛意料之中。事實上,他接到宋高宗第一份手詔後,便不顧“寒嗽”,“擇定”兩天后“起發”赴淮西,並親率背嵬精騎為前驅。
岳家軍未趕到戰場,楊沂中、劉錡、王德等軍在巢縣西北柘皋鎮擊敗金邢王完顏阿魯補(宗敏)、韓常等軍,金軍撤出廬州。淮西主將張俊誤認為敵人已經退兵,準備得勝回朝。不料完顏兀術(宗粥)又用降將酈瓊之計,急攻濠州(治今安徽鳳陽)。
張俊、韓世忠等軍先後前去救援,都被金軍擊敗。岳家軍因張俊下逐客令,只能在舒州(治今安徽潜山)待命。嶽飛聞訊趕到戰場,金軍已聞風渡淮而去。嶽飛悲憤交加,說了句迹近“指斥乘與”的話:“國家了不得也,官家又不修德!”
他還埋怨張俊和韓世忠兩支軍隊不中用。張俊回朝後,為推卸罪責,反誣劉錡作戰不力,嶽飛逗遛不進。秦檜及其黨羽也乘機譭謗,蜚短流長。宋高宗在手詔中對嶽飛甜言蜜語,說什麼“卿忠智冠世”,“朕素以社稷之計,倚重於卿”,“度破敵成功,非卿不可”,“國爾忘身,誰如卿者”,實際上,他已“有誅飛意”,即殺嶽飛,以滿足完顏兀術(宗弼)提出的和議條件。
作為第一步,首先是罷諸大將的兵權。罷兵權的問題醞釀積年,秦檜針對岳家軍、韓家軍等民間習慣稱呼,密奏宋高宗,“以為諸軍但知有將軍,不知有天子,跋扈有萌,不可不慮”。去年嶽飛主動提出辭呈,而宋高宗不允詔稱“未有息戈之期”,如今在範同的建議下,卻由朝廷採取主動,正說明皇帝對“息戈之期”已有了十足的把握,罷兵權與“决意和戎”是密切相關的。
宋廷得知淮西之戰暫時休止,立即迫不及待地將三大將召到臨安。嶽飛不過遲到數日,宋高宗、秦檜等都十分緊張,焦急不安,只是整日用盛筵和美酒招待韓世忠和張俊,延握時日。
嶽飛來到行朝後,宋廷一面也用豐盛的筵席接待,一面按範同的建議,連夜起草制詞,發表韓世忠和張俊任樞密使,嶽飛任樞密副使,留朝任職。將三大將的宣撫使司撒銷,其軍隊番號一律改為禦前諸軍。
其中嶽飛的愛將王貴和張憲分別出任鄂州駐紮禦前諸軍都統制和副都統制。在發表新命前夕,宋廷又將嶽飛的幕僚朱芾和李若虛調任地方官,不讓他們與嶽飛接觸,為之出謀劃策。
此外,還任命秦檜黨羽林大聲任湖廣總領,管理鄂州大軍錢糧,負責報發與朝廷往來檔案,監視王貴和張憲。
劉錡也罷兵柄,改任荊南(治今湖北江陵)知府,宋廷規定他“或遇緩急,旁郡之兵許之調發”,實際上也有牽制王貴和張憲所統鄂州大軍之意。宋高宗等夢寐以求的本朝第二次杯酒釋兵權實現了。
庸將張俊在政治上最為善觀風色,他率先表示擁護皇帝的英明舉措,交出所管軍馬,“撥屬禦前使喚”。其實他與秦檜私下達成默契,“約盡罷諸將,獨以兵權歸俊”。嶽飛既不能施展光復故土的抱負,對兵權本來就毫無留戀之意,他請求將親兵發回鄂州,只留少量“當直人從”。
韓世忠“親隨”多留三十餘人,宋高宗便親下手詔,命令“不系合留人”“速起發前去楚州”,也足見皇帝對這位救駕功臣的猜忌。
韓世忠自製一字巾,到都堂辦公,便裹在頭上,嶽飛則喜效法文士,經常“披襟作雍容之狀”。這些細微末節也招致秦檜的猜忌。宋高宗罷兵權本為“决意和戎”,然而為名正言順起見,卻又以抗金為藉口。他給嶽飛的制詔說,“念提兵百戰,已深料敵制勝之方;而授任一隅,未究折衝消難之略”。“是用蔽自朕心,付以國柄”。“近資發縱指示之奇,遠輯摧陷廓清之績,庶極用人之效,急成戡亂之圖”,“朕以虜冠未平,中原未複,更定大計,登用樞臣”,“宜有籌帷之略”,“遂展濟時之志”。
宋高宗在召見三大將時,還親口說:
“朕昔付卿等以一路宣撫之權尚小,今付卿等以樞府本兵之權甚大。卿等宜共為一心,勿分彼此,則兵力全而莫之能卿,顧如兀術,何足掃除乎!”
單純從言詞上看,是够冠冕堂皇的。
但在事實上,即使是對武人有傳統偏見的士大夫,也不難明白宋廷罷兵權的真實用心。嶽飛罷宣撫使的消息傳開,前鄂州知州劉洪道:“聞之失色,頓足抵掌”,深為惋歎。前戶部侍郎梁汝嘉時任知州,他特別上奏說:“用張俊、韓世忠、嶽飛於西府,劉錡守荊南,皆奪其兵,無複進取之計。”
前侍御史石公揆也上奏指斥秦檜說:“近日罷宣府三司,署諸路援兵,頓弛武備,罔意邊防,烏乎其為國!”
儘管宋高宗一時以抗金作標榜,但事隔不久,秦檜的養子秦熺倒是在官史中作了與皇帝之說迥異的坦白,“主上聖明,察見兵柄之分,無所統一”,“乃密與檜謀,削尾大之勢,以革積歲倒持之患”。“有識之士方懼金人之平,四方底定,而此輩跋扈自肆,意外事有叵測者”。
故宋人雖不能明確指責本朝皇帝卻將第二次杯酒釋兵權稱為秦檜和範同的“奸謀”。
在戰爭史上,交戰的一方採取措施,以削弱己方的軍力,這自然是完全違背常理的咄咄怪事,然而這種怪事也確實出現於南宋初。1141年(紹興十一年)四月罷三大將兵柄之際,表面上一時還看不出宋金關係有何緩和的迹象,戰爭不僅在繼續,而且在九月間,吳玠軍還在川陝戰場贏得大捷。
然而宋高宗和秦檜自罷兵權開始,卻實施了一系列自我削弱軍力的措施,並且十分急迫,環環緊扣,這既反映了他們降金的急切政治需求,也反映了宋高宗對屈辱和議已有了十分把握,故不惜和敢於為自壞長城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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