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特大冤案:曾被毒打10晝夜,坐牢11年後洗刷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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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94年,湖北省京山縣一比特名叫佘祥林的治安巡邏員被指控殺害妻子,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捕,1998年,佘祥林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這個中年男人在監獄裏服刑11年後,他的妻子居然“死而復生”了。當年的“受害人”再次出現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高度重視,啟動了命案重審程式。2005年4月13日,經湖北省京山縣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此案,犯人佘祥林被判無罪釋放。最終佘祥林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1994年,湖北省京山縣一比特名叫佘祥林的治安巡邏員被指控殺害妻子,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捕,1998年,佘祥林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這個中年男人在監獄裏服刑11年後,他的妻子居然“死而復生”了。

當年的“受害人”再次出現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高度重視,啟動了命案重審程式。2005年4月13日,經湖北省京山縣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此案,犯人佘祥林被判無罪釋放。2005年9月2日,佘祥林領取了國家70多萬的賠償金。

漏洞百出的殺人案

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和妻子張在玉大吵一架後,妻子就離家出走了。據佘祥林所說,妻子有精神疾病,經常做一些極端的事情。張在玉每次和佘祥林吵架後都喜歡往外跑,好幾次都是佘祥林把她找回來的,這次爭吵過後佘祥林也找過張在玉,可是沒有找到。

1994年4月份,雁門口鎮的一個水塘裏漂浮著一具女屍,這位女性受害者的死亡時間超過三個月,因為屍體嚴重腫脹,很難通過外貌辨認屍體的身份。水塘裏漂浮的女屍於幾個月前失踪的張在玉非常相似,警方找來張在玉的親屬辨認屍體,

親屬堅持認定這具女屍就是失踪中的張在玉,當年的刑偵手段有限,沒有DNA檢驗科技。有關部門經過鑒定後發現女屍的身體體征,年齡以及死亡日期與張在玉十分相似,便草草定案,認為這具女屍就是失踪的張在玉。

張在玉的屍體被找到後,佘祥林成為了重大嫌疑人,村裡人說張在玉失踪前曾和佘祥林發生過爭吵,很多人都看見了。警方立刻將佘祥林捉拿歸案,對佘祥林進行審訊。佘祥林不承認自己殺人,甚至懷疑池塘裏的屍體是否是張在玉。

1994年10月13日,佘祥林被原荊州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佘祥林對判决結果不服,提起上訴。1995年1月6日,湖北高院認為這起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荊州區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此案疑點重重,被告人在交代作案手法時前後矛盾,經常翻供。被告人在口供中認定作案兇器是石頭,這種說法依據不足。張在玉換下的衣物去向不明,被告人沒有交代。

1997年12月15日,荊門市檢察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重新審理,認為佘祥林的行為不足以判無期徒刑,又將案件轉移到了京山縣檢察院進行審理。最終佘祥林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上訴之路,困難重重

佘祥林的案件在法院審理期間,張在玉的親屬組織了220多名羣衆聯名上書,要求對殺人犯佘祥林從速處決,立刻槍斃。張在玉的親屬認為佘祥林絕對是殺人兇手,他不承認自己的殺人行為只是在狡辯。

佘祥林被判刑後,一次次提起上訴,堅決不承認自己是殺害妻子的兇手。佘祥林的母親堅定站在兒子身邊,相信兒子不相信會殺人,佘祥林的母親一直在進行請願,替兒子申冤。佘祥林的老母親因為請願申訴被有關部門關押了9個月,9個月後有關部門讓佘祥林的家人拿錢領人,等家人拿錢把佘祥林的老母親領回來後,才發現這個老太太已經變得又聾又瞎,三個月後老人含恨而死,臨死前一直聲稱兒子無罪。

佘祥林的大哥佘鎖林也不信弟弟殺了人,佘鎖林一直想方設法為弟弟申冤,最終被關了41天。附近一個村子的村民倪樂平曾見過張在玉,這位村民寫了一份良心證明,證明自己見過被害人,最終被關三個月。

“屍體”死而復生

佘祥林含冤坐牢11年,或許連蒼天都看不下去了,2005年這起案件又有了轉機。2005年3月,湖北省京山縣雁門口鎮裏的一比特村民發現死亡11年的張在玉居然回家了。據張在玉說,當年自己和丈夫吵架後離家出走,一路乞討從湖北走到了山東,在山東與一名男子結婚後還生了個孩子。3月31日,張在玉還把現任丈夫和兒子帶回了娘家。

得知張在玉回家後,佘祥林的家人立刻報警,要求對這起案件進行重新審查。縣警察局和縣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核實,確定回來的女性就是當年離家出走的張在玉。1994年村裡發現的女屍不是張在玉,這具女屍到底是誰,現時不得而知。

荊門市委對這起案件高度重視,要求有關部門對這起案件進行重新審理,2005年3月29日,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决定撤銷京山縣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的審判,京山縣人民法院將對這起舊案重新審理。

2005年4月13日上午9點,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審判長當庭宣佈佘祥林無罪釋放。佘祥林被無罪釋放後,這個中年男人在法庭上失聲痛哭,法院門口有上千名羣衆自發等候,佘祥林的家人早已哭成了淚人。佘祥林老母親生前的唯一願望就是看著兒子沉冤昭雪,如今她的兒子終於被無罪釋放,這位老人卻永遠都看不見了。

獲得70萬元賠償

2005年5月10日,佘祥林向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賠償申請,要求賠償各項費用437萬餘元。有關部門按照1994年到2005年的平均工資標準,最終決定對佘祥林給予70萬元的賠償金。這70萬元的賠償金中還包含精神損失費以及家庭生活困難補助金。

刑訊逼供,屈打成招

佘祥林被放後,他向媒體展示了自己的申訴資料,當年佘祥林被刑警隊羈押後,刑警對他實施了10天10夜的連續審訊。高强度的審訊讓佘祥林精疲力盡,審訊人員不讓佘祥林吃飯,也不讓他喝水,更不讓佘祥林睡覺,審訊過程中還多次出現了刑訊逼供以及誘供的行為。

佘祥林說自己被關押的那段時間,高强度的審訊讓他又累又餓,神志不清,兩隊刑警輪番審訊,在佘祥林迷糊的狀態下誘導他說出想要的答案。面對長時間的嚴刑拷打,佘祥林根本扛不住,為了保命他只能屈打成招,暫時承認自己殺人的事實。

佘祥林被無罪釋放後曾對記者說,自己被連續多日進行毒打,精神麻木,已經處於昏睡的狀態。當時自己已經神志不清了,只希望能多睡一會兒,無論辦案人員提出什麼要求,自己都會接受,寫下殺人的供詞也是迫不得已。

揮之不去的陰影

佘祥林的前妻張在玉與丈夫爭吵後,精神病發作才會離家出走,這個女人一路從湖北來到山東,都沒有給家人寫過一封信,報過一次平安。張在玉在山東與另外一名男人結婚生子,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佘祥林就沒有這麼幸運了,他背上了殺人犯的惡名,在監獄中坐了11年牢。

佘祥林被捕後,他的女兒被打上了“殺人犯之女”的標籤,佘祥林的女兒在學校裏屢次遭到欺負,這個可憐的女孩小小年紀就退學了,去外地打工。佘祥林的母親在為兒子上訴過程中變得又聾又瞎,最後含恨而死,佘祥林的哥哥以及其他親戚為他上訴的過程中也飽受艱辛。

隨著我國的司法程式越來越公正和公平,佘祥林這類的冤案只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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