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肖楊
實習生曾澤威
近日,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做好2021年“三區”人才支持計畫教師專項計畫有關實施工作。2021—2022學年全國計畫選派21036名教師,其中義務教育階段計畫選派20041名,非義務教育階段計畫選派995名。其中湖北義務教育階段計畫選派700名。
通知指出,原則上選派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骨幹教師,幼儿園教師可適當放寬條件,學校管理人員應具有較强的組織領導能力和豐富的學校管理經驗。選派教師普通話水准需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教學。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為受援地提供服務,時間為1年,鼓勵延長支教時間或留任工作。按照學年開展選派工作。
大學生實習支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不列入選派範圍。短期的基層巡講和支教、試用期教師也不列入選派範圍。
以怎樣的形式選派呢?鼓勵以“組團式”形式選派教師及教育管理人員。專任教師主要承擔學科教學和班級管理任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業務培訓和教學指導,充分發揮骨幹示範作用,與當地教師形成教學團隊,帶動受援學校整體提升學校教學水准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員主要從事學校管理工作,推動受援學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准。受援學校要組織教師、管理人員與支教教師結對跟學。
選派教師如何調配?選派教師主要由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本行政區域範圍內調配,調動省會城市、中心都市、非受援縣的優質教師資源支持省內受援縣。“三區”縣數量較多的省份,在派出教師範圍上可適當放寬條件,採取市支持縣、縣支持鄉的管道予以解决。
通知要求做好待遇保障工作。選派到“三區”的支教教師,支教期間人事關係保留在原組織,支教期滿後仍回原組織工作。原薪水福利待遇不變,按月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以及購買意外保險等補助。其支教經歷視同城鎮教師到農村教育工作經歷,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在薪水、職務(職稱)晋昇、計算基層工作經歷等方面,按現有傾斜政策執行。對於選派工作期間業績突出、基層歡迎的特別優秀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教師獎勵的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受援縣(團場)負責支教教師的住宿生活、工作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發揮他們的引領示範作用,並如實對教師支教期間的工作情况進行考核評估。選派方、受援方及支教教師本人三方應簽訂工作協定以明確權責。
受援縣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選派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年人均2萬元標準共同分擔,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財政負擔;中部省份由省級財政和中央財政按1:1比例分擔;東部省份由省級財政自行負擔。選派工作經費主要用於向選派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中央財政應分擔的選派工作經費採取據實結算的管道。其他教育階段教師選派工作經費由派出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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