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年男子跳樓身亡,父母妻子為爭財產打官司,財產到底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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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上海一名男子由於經濟壓力太大,所以跑到國外後選擇自殺來結束自己的生命。據吳先生的父母回憶,自己的兒子和兒媳婦在2009年完婚,結婚之後兩人在上海買了一套房子,而這套房子的持有權為吳先生和妻子張女士共同所有。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涉案房屋系吳先生與張女士共同所有,鑒於死者生前與張女士的關係為合法夫妻關係,所以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是賦予我們生命的人,如果說這世間有什麼事不需要理由來做,報答父母的恩情應當是首當其衝。父母在我們很小的時候給我們無微不至的照顧,成人後還要操心我們的婚姻大事。有些老人甚至為了孩子的婚姻和事業,掏出了自己所有的積蓄,不曾考慮自己老了該怎麼辦。然而這樣的恩情能換來什麼樣的回報呢?

近日,上海一名男子由於經濟壓力太大,所以跑到國外後選擇自殺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在他自殺前還立下一份遺囑,表示自己死後所有的遺產都留給自己的妻子。但是男子的父母對男子的這份遺囑表示懷疑,所以將自己的兒媳婦告上了法院。當前,法院對此案件審理後已經給出了答覆。

據悉,自殺的男子姓吳,是一比特投資理財行業的業內人士。吳先生自殺的原因與自己在理財投資時遭到重大虧損有關,在經濟不堪重負的情况下選擇了跳樓自殺。兒子自殺的消息吳先生的父母至今多無法接受,非常難以理解兒子為什麼會做出如此極端的選擇。

據吳先生的父母回憶,自己的兒子和兒媳婦在2009年完婚,結婚之後兩人在上海買了一套房子,而這套房子的持有權為吳先生和妻子張女士共同所有。老人將自己畢生的積蓄都給了自己的兒子,所以兒子死後老兩口沒有留下什麼錢。

據吳先生自殺前留下的遺囑顯示:自己自願結束生命,與任何人都沒有關係。自己名下的所有財產都歸自己的妻子張女士所有,自己此生對妻子十分虧欠,只有來生再報答妻子的恩情。當一家人在料理完吳先生的身後事後,他的妻子張女士在變更上海那套房子的歸屬權時,則遭到了老兩口的強烈反對。雙方為了這套房子最終對簿公堂。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涉案房屋系吳先生與張女士共同所有,鑒於死者生前與張女士的關係為合法夫妻關係,所以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在吳先生去世前的遺囑中有明確表示,將自己的一切財產留與妻子張女士,所以這套房子理應歸屬張女士。

然而吳先生的父親則認為,這份遺囑的真假有待商榷,還存在諸多疑點。而且他們是吳先生的親生父母,卻什麼遺產也無法繼承,二人今後該如何生活?但是法院並沒能回答二老的這個疑問,只是依照現有證據和法律程式,給出了財產歸張女士所有這個最終判決結果。

都說,父母的心長在兒女的身上,兒女的心長在石頭上,對於吳先生的父母而言這句話看來說的是非常正確。兒子在死的時候甚至在遺囑中甚至對自己的親生父母隻字未提,只是表達了對妻子的愧疚。這樣的遺囑不知道吳先生是如何硬起心腸寫下的,典型的有了媳婦忘了娘。

雖說中國人講究死者為大,對死者應當保持尊重,但是這位吳先生的做法實在讓人難以恭維。妻子與自己雖有肌膚之親,卻無血緣之情,即便自己對妻子心存愧疚也不該忘了將自己養育成人的親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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