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了一則關於公開徵集《海南省現代物流業創業創新人才落戶實施細則(試行)》意見的通知。《細則》提出,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可申請落戶任一城鎮。
在海南領辦、創辦企業,其產品符合本省12個重點產業支持方向,並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個人實際出資不少於15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的創業人才,且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可選擇在海南任一城鎮申請落戶。
擁有能够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科技陞級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業以技術入股,入股估價不低於150萬元、占股不低於註冊資本10%的創新人才,且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也可選擇在本省任一城鎮申請落戶。
同時要求,落戶人員在海南領辦、創辦企業的產品需符合現代物流業支持方向,具體包括:貨運(運輸)、倉儲(除危險品)、流通加工、配送、協力廠商物流(貨代)、應急物流、逆向物流、物流資訊及相關服務、物流基礎設施的建設與運營、郵政快遞、其他物流服務等。
申請人員需在海南省發改委入口网站下載並填寫《海南省現代物流業創業人才確認意見書》或《海南省現代物流業創新人才確認意見書》,企業根據物流主營業務(交通運輸、郵政快遞、其他物流業),確認物流行業部門,連同申報材料向公司生產經營所在地的物流行業部門申請受理。各市縣物流行業部門為人才落戶提供高效便捷服務,不得增設額外條件和程式,不得以任務和理由拒絕或拖延引進人才辦理落戶。
官網截圖示意
附細則原文:
海南省現代物流業創業創新人才落戶實施細則(試行)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的通知》(瓊府〔2017〕66號)精神,為貫徹落實人才强省戰畧,確保我省現代物流業領域引進人才落戶工作規範有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引進人才落戶申請政策依據
(一)《海南省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瓊府〔2017〕66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於貫徹落實有關問題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64號)。
二、引進人才落戶的受理對象
根據《實施辦法》要求,行業首長部門負責對引進人才落戶進行受理和稽核確認,認定條件如下:
(一)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其產品符合本省12個重點產業支持方向,並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個人實際出資不少於15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的創業人才,且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可選擇在本省任一城鎮申請落戶。(注:“領辦企業”指具備創業能力人才作為法定代表人聯合股東合資創辦企業;“創辦企業”指個人獨資創辦企業。)
(二)擁有能够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科技陞級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業以技術入股,入股估價不低於150萬元、占股不低於註冊資本10%的創新人才,且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可選擇在本省任一城鎮申請落戶。
三、產品符合現代物流業支持方向
現代物流業支持方向含:貨運(運輸)、倉儲(除危險品)、流通加工、配送、協力廠商物流(貨代)、應急物流、逆向物流、物流資訊及相關服務、物流基礎設施的建設與運營、郵政快遞、其他物流服務等。
四、現代物流行業部門確定
物流企業主營業務劃分為交通運輸(不含鐵路、航空運輸)、郵政快遞、其他物流業。企業根據物流主營業務,向所在地市縣物流行業部門提交申請資料。
交通運輸(不含鐵路、航空運輸)行業首長部門是交通運輸部門。郵政快遞業首長部門是郵政管理部門。若企業填寫主營業務是其他物流業,由發改部門出具確認意見書。
五、引進人才落戶申請的流程及實施要求
(一)創新、創業人才認定許可權和流程
1.申請人在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入口网站下載並填寫《海南省現代物流業創業人才確認意見書》或《海南省現代物流業創新人才確認意見書》,企業根據物流主營業務(交通運輸、郵政快遞、其他物流業),確認物流行業部門,連同申報材料向公司生產經營所在地的物流行業部門申請受理。
2.市縣物流行業部門受理後,會同市縣統計部門確定物流企業主營業務,1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於確認意見書上蓋章確認。初審不合格的,應將初審不合格結果告知申請人。
3.初審合格者持確認意見書以及其他申報材料紙質版,報送至省級物流行業部門辦理稽核確認。
4.省級物流行業部門受理後,於7個工作日內對申報人條件和申報材料進行稽核確認,稽核通過後予以人才認定,並於確認意見書上作確認意見。
5.申請人持確認意見書向擬落戶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辦證中心辦理人才落戶事宜。
6.特殊情况需延長初審時間應告知申請人,初審延長時間一般不超過7個工作日,稽核確認延長時間一般不超過5個工作日。
(二)創新創業人才認定申請資料
(1)海南省現代物流業創業人才確認意見書(附件1,一式兩份);
(2)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書和個人實際出資的銀行入帳單;
(3)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4)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影本;
(5)企業的公司章程;
(6)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企業機讀檔案登記資料;
(7)企業符合現代物流業支持方向的相關材料,如物流業務往來發票或契约、生產經營場所的產權資料或租賃合同、企業安全生產和經營管理等資料;
(8)申請人經營企業屬交通運輸企業,則需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申請人經營企業屬郵政快遞企業,則需提供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9)海南省現代物流業創新人才確認意見書(附件2,一式兩份);
(10)技術入股協定;
(11)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12)科研成果產權證書如版權登記證書、專利證書等。
創業人才提供(1)-(8)資料,創新人才提供(3)-(12)資料。申請人要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六、稽核和注意事項
市縣物流行業部門在初審資料時,應重點對以下進行稽核:
(一)創業人才認定的稽核內容
1.申請人的年齡和實際出資是否符合條件;
2.申請人必須為領辦或創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若申請人是企業變更後的法定代表人,則必須是企業設立初期的原始股東;
3.市縣物流行業部門實地核查企業是否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且實際運營滿1年;
4.公司生產經營的產品必須符合當地市縣的產業發展政策和產業結構,且符合我省現代物流業支持方向。
(二)創新人才認定的稽核內容
1.申請人的年齡、占股比例是否符合條件;
2.技術入股協定須約定入股估值不低於150萬元,並將技術成果的所有權轉移給公司;
3.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中,科技估值不低於150萬元;
4.市縣物流行業部門實地核查申請人的技術成果是否有效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科技陞級,實地核查所在公司是否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且實際運營滿1年;
5.公司生產經營的產品必須符合當地市縣的產業發展政策和產業結構,且符合我省現代物流業支持方向;
6.申請人提供的相關佐證資料的真實性。
七、其他事項
(一)完善人才落戶工作機制
各市縣物流行業部門為人才落戶提供高效便捷服務,不得增設額外條件和程式,不得以任務和理由拒絕或拖延引進人才辦理落戶。
(二)有關企業和申報人須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凡申請落戶時偽造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經審查發現,列入不誠信企業黑名單,不再受理該企業引進人才落戶資格確認事宜;申報人偽造或提供虛假證明的,不予辦理資格確認手續,已辦理資格確認的一律作廢。
(三)聯繫單位及電話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貿消費處),諮詢電話:0898-65342595。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諮詢電話:0898-65351553。
海南省郵政管理局(人事處),諮詢電話:0898-6655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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