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在奢靡享樂中腐化蛻變——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董事長楊永寬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剖析楊永寬案件細節。
楊永寬,男,蒙古族,1955年11月生,1977年9月參加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內蒙古有色地質勘探公司紀檢組副組長、機關黨委書記,內蒙古有色地質勘查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兼機關黨委書記,內蒙古有色地質勘查局局長、黨組成員,內蒙古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委書記、局長,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局長,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2018年6月退休。
2019年4月25日,楊永寬因違反組織紀律被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20年4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楊永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2020年11月,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準予,决定給予楊永寬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調研像“巡遊”,一路收錢斂物
調研中大部分時間用來遊山玩水、喝酒吃飯,目的是看二級組織的“表現”
“儘管自己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但卻從未通篇認真地讀過黨章,也沒有很好地學習過《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現在想來,自己缺下的課太多了。”審查調查期間,面對辦案人員的提問,楊永寬連“四個意識”都說不出來。楊永寬政治學習上的鬆懈,帶來了他思想上的滑坡。
楊永寬工作的一大特點,就是熱衷調研。每年的大量時間,他都在外出調研的路上。調研本是領導幹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然而,楊永寬在調研時卻沒把心思花在發現問題、解决問題上,而更像是“巡遊”,上半年西部盟市,下半年東部盟市。調研中大部分時間用來遊山玩水、喝酒吃飯。下屬二級組織中流傳著幾句話:“不怕楊局長檢查工作,就怕陪楊局長吃飯喝酒,第一天喜笑顏開,第二天愁眉苦臉,第三天苦不堪言。”這從側面反映了基層吃盡了應付楊永寬調研的苦。
楊永寬調研有一個目的,就是看看二級組織的“表現”。想要拉近關係,在以後的工作中得到幫助和支持,在楊永寬調研期間行賄送錢成了下屬們的共識。2007年7月,時任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委書記、總經理、局長的楊永寬到東部某礦業公司調研,下屬葛某“誠意滿滿”,備下了20萬元的見面禮,楊永寬“甚是欣慰”,並於2008年7月故地重遊,葛某繼續奉上20萬元。
此外,楊永寬還利用礦產領域的資源優勢,滿足自己的收藏愛好,不問種類,不論品相,不管價格,黃金、象牙、雞血石、硯臺、化石……可謂來者不拒。
2011年5月,楊永寬到阿拉善盟調研,下屬龐某陪同到阿拉善博物館參觀,楊永寬有感而發:“阿拉善真是產奇石的好地方啊。”龐某對此心領神會,調研結束時,楊永寬的車上多了一塊瑪瑙石。下屬樊某知道楊永寬鍾愛雞血石,便挖空心思,買了兩塊雞血石章料送給他。因為是一塊坯料加工而成,再加上血色凝豔,所以這份誠意甚得楊永寬歡心,沒事的時候他就拿出來把玩一下。這在他接受審查調查時也得到了印證,當辦案人員出示扣押物品照片時,楊永寬一眼就認出了那兩塊雞血石。
追求低俗,流連娛樂場所
沉迷喝酒、打麻將和唱歌,紙醉金迷、燈紅酒綠成了他的生活追求
喪失了理想信念的楊永寬逐漸沉迷於低俗愛好,為自己埋下了違紀違法的“種子”。楊永寬嗜酒,與其接觸過的人都知道,他熱衷於吃飯喝酒,工作在飯桌上談,決策在酒桌上定。知道了他的嗜好後,一些下屬和企業老闆便投其所好,觥籌交錯、推杯換盞之際,向楊永寬湧來的不僅僅是各種吹捧和笑臉,還有它們背後暗藏的各種誘惑和陷阱。
上海某公司董事長戈某通過朋友牽線,多次請楊永寬吃喝,並快速與他發展成“哥兒們”。為請托楊永寬幫助承攬裝修工程,戈某先後送給楊永寬10萬元。後經楊永寬運作,戈某順利得標。楊永寬不僅愛喝酒,還熱衷於收藏酒,他家地下室的兩個房間全部用來存放酒。據統計,僅茅臺和五糧液等各類名酒就有1329瓶之多。
除了喝酒,楊永寬還沉迷於打麻將和唱KTV,二級組織為了迎合他的愛好,可謂千方百計、煞費苦心,一時間地礦系統把能和楊永寬打一場麻將、唱一次KTV作為評判其是否受到重用的標準。小小麻將桌成了換取利益的通路。瞭解楊永寬的人都知道,只要把楊永寬陪高興了,後續的事情就好辦了。比如,某二級組織負責人劉某利用和楊永寬打麻將的機會,先後送給楊永寬4萬元,只為讓其高興,在工作中對自己多一些關照。
據辦案人員介紹,楊永寬對唱歌到了癡迷的境地,在他裝修別墅時,戈某甚至專門請了設計團隊,在地下室為楊永寬設計了KTV房間。
楊永寬奉行享樂主義,不願奮鬥和付出,對奢靡之風趨之若鶩。紙醉金迷、燈紅酒綠成了他的生活追求。
在下屬的“簇擁”下,楊永寬決策沒了標準,行事沒了原則。在不法商人的“圍獵”下,他底線失守,吃點喝點成了習慣,稱兄道弟成了常態,拿點用點成了自然,最後發展到為不法商人謀取私利,破壞了“親”“清”政商關係。
他不僅沉溺於美酒,還在色字上放縱私欲,生活作風腐化。
在一次飯局上,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女商人趙某,從2006年到2017年,在楊永寬的關照下,趙某幾乎壟斷了地礦系統所有的布藝裝潢工程。楊永寬不僅在生意上為趙某鋪路搭橋,在生活上也照顧有加,有證可查的轉帳記錄,楊永寬就送給趙某70萬元。
楊永寬在聲色誘惑面前,忘記了廉恥,忘記了家庭,忘記了親情,更忘記了黨紀國法。追求享受、個人生活奢靡是他思想腐化墮落的“始作俑者”。
目無紀法,把國企當成“自留地”
個人消費通通報帳,二級組織儼然是他的“後勤保障基地”
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不可逾越的紅線,是不可觸碰的雷區,可楊永寬卻認為,這只是會議上強調的口號。本應由自己承擔的個人消費,楊永寬只要打個招呼,二級組織就照單全收、通通報帳,儼然就是他的“後勤保障基地”。培訓費、修理費、接待費……地礦局二級組織報帳的科目花樣繁多,只為能幫楊永寬“排憂解難”。
每逢中秋、春節,甚至外出開會、學習期間,部分下屬、企業老闆會“慣例”似的給楊永寬送錢送物,到後來給楊永寬送禮的人太多了,連他自己也記不清楚誰送了多少錢。2018年,楊永寬退休整理辦公室時,歸攏到一起有30多萬元人民幣。這是他收的錢,收錢太多太久以至於忘記是誰送的了。
管好身邊人、身邊事,這是對黨員領導幹部最基本的要求,而楊永寬卻從未放在心上。楊永寬的侄子楊某在煤礦征地時,獲得了200多萬元補償款。此後,他把錢放貸欲掙利息,但事與願違,不僅沒有掙到利息,連本錢也“打了水漂”,後經過法院調解,也只要回一輛市價110萬元的越野車。楊某找到楊永寬請求幫助,最後由地礦局參股某公司收購該車,支付給楊某180萬元。
下屬李某對如何與楊永寬處好關係,有自己獨到的“見解”,他先後送給楊永寬15筆賄賂共計47萬元。關係近了,請托辦事也就不在話下。此後,楊永寬對於李某幾乎是“有求必應”。李某女兒大學畢業,在楊永寬的關照下,不費吹灰之力就進入地礦系統工作。
楊永寬自認為行賄者和自己是“利益共同體”,不會輕易出賣自己,收這些錢很“保險”。但在審查調查面前,所謂的“共同體”不堪一擊,他的下屬和親友全部如實交代了與他的不正當利益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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