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魯先生有一對雙胞胎兒子,在國中的時候給他們報名參加了校外培訓機構,魯先生說當時是花了十多萬元,而這個校外培訓機構是承諾孩子以後肯定能够考上重點高中,結果沒有想到最後這兩個孩子只上了職高,魯先生覺得自己被騙了。
魯先生有一對雙胞胎兒子,兩個孩子成績都不是很好,所以就想著報個培訓班提高一下成績,最終選擇了杭州萬志優培教育機構。當時魯先生去報名的時候問了機构說孩子成績不是很好,問能不能補,機构那邊說肯定能補,現在才8年級,來了培訓機構以後,因為孩子基礎相對較差,他反復諮詢過老師能不能提高成績,培訓機构那邊也承諾一定能考進高中,於是就報了班,但是上了一個學期課程以後他對效果不是很滿意。在初三上學期的期中考試中孩子成績沒提高反而下降了,孩子班主任也勸魯先生不要再補了,是浪費錢。
在孩子的成績單上可以看到,從初二下學期開始孩子的成績並沒有明顯提高,有些科目還出現下滑,魯先生說孩子從初二下學期一直培訓到初三,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四門課同時進行,大半年下來學費是花了不少。雙休日上課是交了一個學期的一共一萬多,到了六月份暑假班是交了4萬多元,到了八月份教育機構那邊又說錢不够了,於是魯先生又交了4萬多,就這樣魯先生前後加起來一共交了十萬多的課時費,花了這麼多錢孩子的成績不僅沒有提高甚至還有所下降,魯先生要求退款。因為培訓機構那邊承諾是兩個孩子上高中,現在卻是只能上職高,魯先生覺得錢花得冤枉。
針對魯先生的講述記者陪著魯先生來到了杭州萬志優培教育機構,該教育機構表示他們之前並沒有做出這些承諾,而且孩子的成績也並不是完全沒有提升,楊老師說培訓兩個月後,其中一個孩子一次考試總分進步了80多分,只是後面又下降了,這樣的解釋魯先生不能接受。說如果教育機構不作出這樣的承諾兩個孩子能考上重點高中自己是不會花這麼多錢做強化訓練的。現在雙方各執一詞,據瞭解當時雙方是口頭承諾沒有簽訂培訓協定,而早在2017年杭州市就啟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明確規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辦學行為並製定教育培訓合同示範文本。萬志優培表示當時確實沒有簽訂合同,但是魯先生兩個孩子產生的培訓費每一筆都有記錄,現場培訓機構也出示了全部上課記錄,大半年的時間兩個孩子4科一共485節課,每節課250元,學費共計121250元,現在魯先生要求退費,機构是怎樣回應呢?
萬志優培表示兩個孩子的課都上完了,他們的態度很明確,就是不退費,對此魯先生堅持要退費雙方一時難以協商。記者諮詢了律師,如果投訴者可以證明當初教育機構有過承諾沒有達到一定的水准是同意退費的,那麼小孩子沒有達到這個水准時是可以主張退費的。對於校外培訓機構的亂象一方面是需要職能部門出臺更多的細則和監管,同時也需要家長的配合不要草率的就選擇一家培訓機構,要仔細甄別,更重要的是還把各種形式上的承諾落到紙質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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