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市委書記殺害女記者被判死緩,真相成謎,丈夫堅信愛妻清白

浙江 138℃ 0
摘要:曾任浙江省蘭溪市委書記、浙江省環保局監測科技處處長等職的孔哲,因殺害女記者方筱萍,2001年2月9日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令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人民幣3萬元。同時,浙江省高院認為杭州市中院原判定罪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核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孔哲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曾任浙江省蘭溪市委書記、浙江省環保局監測科技處處長等職的孔哲,因殺害女記者方筱萍,2001年2月9日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令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人民幣3萬元。

孔哲,曾任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工業處處長,後任蘭溪市委書記、浙江省環保局監測科技處處長。

1998年3月,孔哲下派到蘭溪擔任市委書記,由於工作需要,和蘭溪電視臺播音員方筱萍有了接觸。

孔哲調任浙江省環保局監測科技處處長不久,蘭溪電視臺要方筱萍調換工作,方筱萍打算離開蘭溪。剛好浙江青年報招聘記者,孔哲就把這個消息通知給她。1999年8月中旬左右,方筱萍通過了招聘考試。

2001年1月20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孔哲涉嫌殺害女記者方筱萍一案。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0年10月15日13時左右,被告人孔哲趕至本市青年路浙江青年報記者方筱萍住處,在與方筱萍交談中,二人發生爭執。被告人孔哲一怒之下即用雙手、塑膠繩猛掐、勒被害人方筱萍頸部,致被害人方筱萍死亡。當晚,被告人孔哲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方筱萍的丈夫在接受採訪時,堅決否認了孔哲和妻子兩人的曖昧關係。2000年10月19日,餘建偉及其家人為方筱萍舉行了追悼會。餘建偉親自為妻子寫下挽聯:一顰一笑刻骨銘心,一生清白無愧天地。追悼會後,他在方筱萍的墓碑上刻著“一生清白,無愧天地。”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孔哲因瑣事糾紛採用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但鑒於案發後被告人主動投案,並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節,故其尚不屬立即執行死刑的犯罪分子。

2001年2月9日,杭州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孔哲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令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即死者的丈夫餘建偉和其父母方春良、李雲仙經濟損失計人民幣3萬元。

餘建偉三人不服一審判決,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浙江省高院在二審期間,主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對案件的民事部分進行了調解,被告人孔哲自願賠償餘建偉等三人經濟損失5萬元人民幣(現已支付),餘建偉等三人撤回上訴。

同時,浙江省高院認為杭州市中院原判定罪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核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孔哲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