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市委書記殺害女記者被判死緩,真相成謎,丈夫堅信愛妻清白
曾任浙江省蘭溪市委書記、浙江省環保局監測科技處處長等職的孔哲,因殺害女記者方筱萍,2001年2月9日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令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人民幣3萬元。同時,浙江省高院認為杭州市中院原判定罪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核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孔哲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曾任浙江省蘭溪市委書記、浙江省環保局監測科技處處長等職的孔哲,因殺害女記者方筱萍,2001年2月9日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令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人民幣3萬元。同時,浙江省高院認為杭州市中院原判定罪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核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孔哲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