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季布欒布列傳》:“得黃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諾。”俗話說,一口唾沫一個釘,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否則的話,日後不但會失了信譽,還會引起他人的厭惡,也許有的時候,甚至還會帶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流血事件。
楊新海,1970年出生於河南駐馬店,他是家裡最聰明的孩子,從小就展露出了不俗的學習天賦,每個大人都誇他是個“潜力股”。然而,楊家卻只是一個普通人家,除了楊新海外,還有5個孩子需要養活,這就意味著,即使楊新海再有天賦,也不得不屈從於現實。後來,楊新海考上了油坊店鄉高中,他一下成為了全家教育程度最高的人。
然而,貧困的家庭再次給楊新海“拖了後腿”,住校時,其他同學都可以拿家裡的糧食換飯票吃飯,可楊新海卻只能煮野菜或自己燒飯吃,每逢週末,他都要去割草、放牛,遭到了不少同學的耻笑。高三時,楊新海終於撐不住了,在他看來,就算日後考上了大學,他還是要進入社會的,如果現在就出去掙錢,起碼還能多賺點錢。於是,楊新海輟學不念了,連家人也沒有通知。
離開校園後,楊新海到了焦作一家煤礦打工,可是沒過幾天,他就換了份工作,到了太原的一個建築工地上做飯。為了不讓家人擔心,他還寫了一封信回去,說自己一切都好,不要掛念。父親楊俊關說,他曾去太原看過兒子,也勸他回去好好讀書,但楊新海是個執拗性子,一旦做了决定,八匹馬都拉不回來,於是他只能作罷。不過,楊新海的打工之路卻异常坎坷,他不但多次遭遇了幹活拿不到薪水的情况,還被老闆找人打了幾頓。
囙此,楊新海一氣之下,拿走了餐館裏的一個鋁盆,賣了13塊錢。一次成功的偷竊,讓楊新海感受到了“賺錢”的容易,結果他從此以後,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1988年,楊新海在西安市扒竊被抓,判了2年勞教;出獄後不久,他再次被抓了進去,被判了勞教一年。不過,在這一次勞教之前,楊新海在家鄉的女朋友卻答應他,會等到他回來那一天。
心中有了牽掛之後,勞教生活也不是那麼難熬了,楊新海每天都充滿了幹勁,他期待重獲自由的那一天,他想重新開始。可是一年之後,當楊新海回到家鄉時,卻正好趕上了女朋友與他人的婚禮,她食言了。那一刻,楊新海萬念俱灰,他不知道這是她自己的决定,還是父母勸她嫁人,不過,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只想離開這裡,盡情釋放內心的“魔鬼”。
從1996年起,楊新海先後流竄至皖、豫、魯、冀4省,作案25起,殺害了67個無辜之人,另外,他還强行與23名女子發生了關係。2003年11月,楊新海在河北滄州被抓,當時,他兜裡還有500塊錢,楊新海懊悔地說道:“這筆錢用來找女人就好了!”三個月之後,楊新海被執行了死刑,這個喪心病狂之人,終於得到了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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