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至10月,我國雲南省的警方接到了多個飯店打來的報警電話,並且幾起兇殺案都出奇的相似:兩人入住,其中一人遇害,另一人失踪。10個月下來已經造成了9人死亡,一人成了植物人,兇手幾乎是每月殺1人。
據飯店的負責人所說,失踪的這個人是個老頭,但沒有登記資訊。警方將這幾起案件聯系起來,認定這個老頭有很大的作案嫌疑,並且推斷老頭在此之前應該還犯過事。
通過這些線索,警方甚至還盤問了犯案地方已經出獄的犯人,最終得知老頭是路南縣人,1978年曾在路東煤礦進行過勞動改造,鼻子下有一顆黃豆大小的黑痣。
經查這人名叫錢永昌,而翻開他的宗卷,可謂是犯案累累,1960年,24歲的錢永昌在昆明做民工時,就因為毆打傷害他人而被判了一年,但出獄後不久又因為盜竊被抓,之後錢永昌又多次因為盜竊罪而被判刑進行勞改。
1984年,錢永昌便又因為詐騙罪和越獄罪而被判刑,1994年1月2日,錢永昌才刑滿釋放,結果才一年的時候,錢永昌成為了連環殺人案的兇手。
而錢永昌被捕後,卻不知悔改,也沒有表現出多大慌張,後還招供了其他的兇殺案,錢永昌第一次殺人是在1959年,由於他和一個女民工勾搭成奸,不巧被人撞見,錢永昌心生惡念,將對方殺了滅口。
由於當時的破案手段有些落後,錢永昌就算被定為過嫌疑人,最終也沒有查到有用的線索,之後在1974年8月和10月,錢永昌又分別在廣西柳州和貴州貴陽搶劫殺人。
1994年的5月到8月,錢永昌先後在昆明和廣西金城江市殺害了3人。彼時的錢永昌無疑是社會的邊緣人物,雖然他犯案累累,從24歲到59歲,大部分的時間都在作案,囙此即使警方接到了報警電話,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懷疑到錢永昌的身上,並且凶案現場也沒有留下關鍵性的線索。
因為種種原因,錢永昌所犯的兇殺案在1995年之前始終都沒有被偵破,錢永昌也囙此成了我國時間跨度最長的殺人犯。
錢永昌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呢?作案動機是什麼?據錢永昌供認:每次逛公園時,看到別的老人身邊有老伴,兒孫繞膝,有說有笑,心理便很不平衡,又想到自己已經快60歲了,卻還是孤孤單單一個人,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心裡面很不是滋味,於是就决定,以破壞別人的幸福來安慰自己。
錢永昌之言讓許多人憤恨不已,此外,有極少數同情“弱者”的人,本能的認為錢永昌報復社會是遭受到了社會的不公平,如果有人願意接納錢永昌,他未必會做到這一步。
筆者認為,錢永昌在年輕的時候就沒有樹立起正確的價值觀,哥倫比亞加西亞·馬爾克斯在《百年孤獨》中寫道過:“生命從來不曾離開過孤獨而獨立存在。無論是我們出生、我們成長、我們相愛還是我們成功失敗,直到最後的最後,孤獨猶如影子一樣存在於生命一隅。”
很多人都會陷入孤獨苦悶的境地,這其實不過是生活的常態,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像錢永昌,因為孤獨寂寥而手沾鮮血,心懷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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