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16歲被礦長看上,折磨3年後奮起殺人,行刑當天充滿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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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治社會不僅需要完善的法律體系,還需要完善的法律訴求通道。任雪,一提起這個名字,知道她事蹟的人都會一聲歎息。於是,任雪父親找了熟人幫忙,把任雪安排到了礦上工作。任雪憤怒了,三年積攢的怨氣爆發。事情發生後,任雪以故意殺人的罪名被法院判處死刑。任雪家人雖然上訴,但上訴失敗,任雪最終於1993年7月被執行槍決。在行刑之前,任雪提出拍一張照片的要求。任雪在那個“隱秘的角落”熬了三年,終於走向了“解脫”。

法治社會不僅需要完善的法律體系,還需要完善的法律訴求通道。否則,人民群眾受到不法侵害,卻找不到訴諸法律的途徑,那麼法律又怎麼能懲惡揚善呢?法治的意義又何在呢?

任雪,一提起這個名字,知道她事蹟的人都會一聲歎息。她就是在人身受到侵害後,沒能找到法律訴求途徑,從而採取了極端報復方法,結果不僅連累了無辜人的性命,也斷送了自己青春的生命。

1971年,河南省的新安縣某村一戶農民家庭生下了一個漂亮的女兒。當時,這是個貧窮、落後的小村莊,幾乎與世隔絕。因為此地鋁礦儲量豐富,所以有一些靠開礦廠發達起來的人,村裡的人也大都在礦山工作。任雪從小就很懂事,在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下,她的兩個哥哥讀了書,而她卻沒有上學,很早就下地幫家裡幹農活。十幾年後,任雪長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十分漂亮。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在那個充滿惡欲的黑暗的角落,姣好的容貌卻為她帶來了災禍。

任雪十六歲的時候,二哥考取了河南鋁礦技校,大哥也要結婚了,家裡急等著錢用。但是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面朝黃土背朝天,辛苦一年的收入也只够勉强糊口而已,根本剩不下幾個錢。鋁礦又為少數大老闆壟斷,普通人除了替老闆打工,也無法從礦藏中的錢。即使給鋁礦打工,也是難處多多。當時有個礦老闆叫戴德昌,人品低劣,經常無故克扣員工薪水,工人們也只能敢怒不敢言。儘管如此,對於那個小村子的人來說,到礦上打工仍是除了種地以外最好的收入來源了。任雪將家裡的難處看在眼裡,孝順懂事的她為了減輕家裡的負擔,主動提出要去礦上做工。於是,任雪父親找了熟人幫忙,把任雪安排到了礦上工作。而噩夢也由此開始。

任雪第一天上班時,就碰巧被戴德昌看見。戴德昌頓時見色起意,想故伎重施,像他曾經對待其他女工那樣佔有任雪。他故意找藉口恐嚇任雪,說要辭退她。不諳世事的任雪想的是哥哥們都需要錢,而自己沒幹多久就被辭退,只會讓父母更加犯難。於是任雪哭著求戴德昌把她留下。陰險的戴德昌見任雪上鉤,就說任雪想留下可以,還可以給任雪一家安排好的工作,條件是任雪必須“以身相許”。十六歲的任雪沒有什麼主張,也不懂得如何自我保護,更懼怕戴德昌的勢力,畢竟在那裡,有錢的礦老闆就是“土皇帝”,若不聽他的話,他可以輕易斷絕一個家庭的財路。於是任雪雖然百般不願,也只好委曲求全。

就這樣過了三年。有一次,上頭派人來查戴德昌的偷稅漏稅,戴德昌慌了。但他又心生一計,威逼利誘任雪,把任雪當作“禮物”賄賂調查組的人,並再次承諾照顧任雪的家人的工作。上頭的人滿意而歸後,戴德昌卻把任雪當作用完的玩物一樣一脚踢開,根本不兌現說過的話。

任雪憤怒了,三年積攢的怨氣爆發。但是她沒能以訴諸法律的管道來維護自身權利,也沒有任何人來為她指點迷津,她只能以自以為解恨的管道來報復戴德昌。那就是夥同好友曹琳琳,騙出戴德昌的女兒,將其殺害。

事情發生後,任雪以故意殺人的罪名被法院判處死刑。任雪家人雖然上訴,但上訴失敗,任雪最終於1993年7月被執行槍決。那時,任雪才19歲。

在行刑之前,任雪提出拍一張照片的要求。她的眼裡沒有恐慌,也沒有痛悔,而是充滿了淡然和絕望,仿佛現世是一把枷鎖,死亡是一種解脫。行刑時,任雪嘴巴張得大大的,目的是讓子彈從口中飛出,避免自己被子彈毀容。

任雪在那個“隱秘的角落”熬了三年,終於走向了“解脫”。而在中國,這樣的隱秘的角落不知還有多少?若法治的陽光不能照亮每一個角落,那麼角落中的人的生死呐喊有誰去傾聽?他們的痛苦掙扎有誰去關懷?對於他們來說,死亡可能真的是唯一的解脫。為了讓正義之風驅散陰霾,吹往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必須完善訴求法律的通道。法律工作者應承擔起責任,加大普法力度,主動將法治帶往基層,讓角落裏的人們也能看見明媚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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