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學院大學”為啥能行騙十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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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國國學院大學”以及下設的70家分支機搆,被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締,引發社會關注。這所學校的宣傳語處處彰顯“高大上”,自稱在國內有九十多家分支機搆,實際卻是一家沒有任何資質的山寨大學,在民間招搖撞騙了12年。2021年1月28日,有羣衆向民政部舉報“中國國學院大學”涉嫌未經登記,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中國國學院大學”行騙有一套完整套路。

“中國國學院大學”以及下設的70家分支機搆,被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締,引發社會關注。

該學校的介紹手册聲稱,“中國國學院大學”由出身於書香世家的弘二教授創辦,2009年4月在北京正式成立,2010年5月“被納入聯合國全球和諧聯盟、世界和諧基金會組織,系國家文化部培養中國傳統文化幹部的高級院校,也是聯合國培養向世界各國輸送和諧大使、文化工作者的高級院校”,並與“中美教育聯盟、美國教育中心、美國紐約電影學院、美國紐約州立大學以及中央黨校、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數十所國際頂尖一流高校合作辦學”。

這所學校的宣傳語處處彰顯“高大上”,自稱在國內有九十多家分支機搆,實際卻是一家沒有任何資質的山寨大學,在民間招搖撞騙了12年。

“十周年校慶”中的線索

2021年1月28日,有羣衆向民政部舉報“中國國學院大學”涉嫌未經登記,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民政部將相關活動線索移送至北京市民政局並指定該部門進行查處。王建超是北京市民政局執法大隊五隊隊長,此次調查也由該執法大隊負責執行。

近些年,王建超所在團隊查處了許多非法社會組織。由於北京的特殊性,很多非法的社會組織哪怕在其他城市落地,名義上仍將地址寫在北京,這往往開啟了騙局的第一環。王建超介紹,“比如它起名叫‘中國某某大學’,但地點在西南一個小縣城,別人也不會相信。”

接到線索後,北京市民政局執法大隊先在網上核實該組織的身份。據“中國國學院大學”偽造的社團法人登記證書顯示,該社團由民政部於2010年6月發證,業務範圍很廣,包括“國學文化、教育培訓、國際文化、交流合作、文化專業、諮詢展覽、校刊書報編輯”,活動地域為全國,業務主管部門是文化部。執法人員與民政部和文旅部分別核實,得到的回復都是,兩部門都沒有準予過。

一些公司旗下也會登記學院或是學會,執法人員還對其事業單位和公司身份進行核查,甚至把範圍擴展到在香港注册登記的公司與社團,“身份核准後,我們確認沒有部門正式批准這個社會組織。”

為了找到這個組織,執法人員也頗費周折。他們去了該組織登記的地址“北京東燕郊開發區”,但到了當地才發現這是一個社區。附近居民告訴他們,從來沒聽說過有掛牌叫“中國國學院大學”的地方。執法人員通過電話聯繫到該非法組織一比特常務副校長龔某華。據瞭解,她是跟隨“中國國學院大學”校長弘二時間最長的一比特常務副校長。但是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北京市民政局後來通過公安機關協調聯系上龔某華。

在調查中,他們找到了一條新線索。公開資訊顯示,2019年1月19日至20日,“中國國學院大學十周年華誕慶典暨年會活動”在北京雁棲湖舉辦。執法人員注意到,在文宣的海報上,承辦單位除了“中國國學院大學”,還有雲南和海南兩家基金會,這兩家基金會則是正規準予的社會組織。

執法大隊找到了雲南這家基金會的負責人,他告訴執法人員,自己曾在一次會議上結識自稱“中國國學院大學”常務副校長的張某驛。張某驛向他介紹,“中國國學院大學”即將召開十周年的校慶,校慶上會邀請眾多知名專家與領導,如果參會的話,“有助於拓展人脈,幫助基金會在以後的活動上募捐”。

2019年1月19日,他飛往北京,但下了飛機無人接機,他們匆匆趕往現場,校慶活動已經開始,甚至沒有人專程接待他們。該負責人隱隱意識到這個校慶不如過去參加過的正規部門召開的會議那麼專業,沒有會議人員、沒有負責人接待。

但是,在該機构對外宣傳的文章中,這次校慶是另一番宏大的場景。根據公開資料顯示,1月19日,慶典在國歌聲中拉開帷幕,“來自世界各地的著名國學專家、相關學者以及中央各相關部委領導近三百人歡聚一堂”。在活動現場,副校長“宣讀了中央相關部委的批示”。

順著這條線索,執法人員來到雁棲湖會展中心,調取了當時“中國國學院大學”與中心簽訂的協定,上面有學校的關防。他們聯系到一比特該非法組織對接會展中心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定會場的錢是由弘二通過銀行卡轉給了會展中心。

“總體上,我們證明了這個非法社會組織的存在,他們確實曾召開過會議,舉辦過所謂的活動,在資金上也有投入,人員也都摸清楚了。”執法人員對《中國新聞周刊》介紹,按照打擊非法社會組織的要求,已具備取締的條件。

民政部關於《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顯示,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或者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的,屬於非法民間組織。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負責對非法民間組織進行調查,收集有關證據,依法做出取締决定,沒收其非法財產。

4月23日,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對“中國國學院大學”及下設分支機搆予以取締。兩位副校長龔某華、張某驛已被北京和浙江的公安機關羈押。北京市民政局從海澱區警察局西北旺派出所獲悉,“中國國學院大學校長”弘二已經去世。

偽造紅頭文件、私刻部委關防

調查過程中,北京警方主動聯絡北京市民政局執法大隊,提到曾接到有關“中國國學院大學”的報案,受害人潘某稱,自己被“中國國學院大學”騙了五十多萬元。

潘某介紹,他曾花了五十多萬元,掛牌成立了“中國國學院大學容拳道文化研究院”。他將錢交給弘二指派的秘書,弘二給他辦了分院的牌子。公開資訊顯示,2018年10月,“中國國學院大學道學研究院”揭牌儀式上,潘某曾與弘二以及眾多分院的“院長”共同出席這場活動。潘某表示,起初,他並不知道這是一場騙局,直到弘二的秘書以各種理由不給他提供發票,此後又有其他事情印證,他才意識到,這是一個沒有登記的社會組織,遂報了警。

發展分支機搆並收取“加盟費”,正是非法機构“中國國學院大學”的一種斂財管道。執法人員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從名稱上看,‘中國國學院大學’涵蓋的面非常廣,其分支也觸達各行各業,從高新科技、量子學、醫學,到一些傳統文化比如儒釋道、琴棋書畫。甚至還包括紅色文化,比如在湖南成立一個‘毛學’的研究院。”

該組織對外聲稱有90多家分支機搆,執法人員經過調查,查實共70家。除了不同行業,分支機搆還以地域劃分,“中國國學院大學”的學校簡介顯示,所屬學院包含了華中學院、武漢學院、西南學院、齊魯學院、天津學院、深圳學院、新疆學院、上海學院等,還有齊魯書畫研究院等。

“中國國學院大學”副校長張某驛曾告訴北京民政局,“加盟費”沒有明碼標價,而是由校長弘二决定,一般是“50萬~200萬元”不等。

執法人員注意到,有一些加盟的人確實是上當受騙,不知道這是個非法社會組織,而是希望借助“國”字頭的招牌拓展市場。比如潘某,原來在地方成立了容拳道中心,希望掛靠在“中國國學院大學”旗下,名頭更大。但是,也有一些人明知這是騙局依然加盟,這其中存在利益回報。

“比如說,有人成立了一個某省級的分支機搆,那所屬下級市再成立分支,只需要找到某省分支機搆這個人準予就行。”執法人員介紹,儘管這個人一次性給了弘二50多萬元,但是他發展下一級的分支機搆,每次收五萬元或者十萬元,也是一筆不菲的收入——這也是此類非法社會組織的慣用操作管道。

此外,他們還以中國國學院大學的名義有償頒發獎項、證書,以此斂財,在地方擴大經營。

“中國國學院大學”行騙有一套完整套路。北京市民政局提供的資料顯示,他們偽造文化部“關於‘中國國學院大學’成立登記的復函”的“紅頭文件”、登記證書,甚至私刻國家部委關防,發佈帶有“中國國學院大學”的檔案。該學校宣傳手冊包括校歌、師生、校舍等,校歌的歌詞也是由一比特前國家領導人譜寫,手册上甚至還影印了“中國國學院大學”領導與多位國家領導人的合影。校長弘二則把自己包裝成國內“為數不多的、貫通師承諸門派宗師絕學的學者、教授、著名書畫家、篆刻家、文物鑒藏家和傳承教育家”,在偽造的證書上,法定代表人袁冰便是弘二的真名。

還有一些文宣資訊真假摻半,讓人難以辨別。比如十年校慶活動,“中國國學院大學”忽悠了兩個正規的基金會作為承辦方。北京市民政局執法人員調查時發現,為了新增可信度,該組織還少見地主動花錢。據報導,2013年,某基金會舉辦“中國國學發展基金”捐贈儀式,中國國大集團、華夏亞洲有限公司、中融匯銀(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國國學發展基金”捐贈200萬元,捐贈方代表捐贈方代表中國國學院大學校長、中國國大集團董事局主席弘二等40餘人參加了活動。北京市民政局執法人員介紹,該專項基金簽訂的契约上,除了正規公司和基金會的印章外,“中國國學院大學”的印章也混在其中,“有這個200萬元的專項基金做支撐,兩個合作單位也都是正規的——它會靠這些要素,將自己的身份合法化,讓人們相信它。”

在這些套路下,一些地方政府也受到了矇騙。媒體曾報導,2016年12月中旬,弘二應邀到四川彭州市尹昌衡故居考察。尹昌衡將軍故居所在地彭州市市長龔昌華、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米蘭佳親自迎接,並且特別邀請他出席籌建“中國國學院大學尹昌衡國學傳承研究院”研討會。當地還規劃了1000多畝用地,籌建“中國國學院大學昌衡國學傳承研究院”。2020年11月24日,雲南曲靖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微發佈預告,邀請“中國國學院大學智慧研究院”國學導師李星瑩作專題講座。

騙術不高明,為何屢禁不止?

實際上,“中國國學院大學”的騙術並不高明,但長達十餘年在民間行騙。北京市民政局總結了“中國國學院大學”的7個套路:

一是在冠名上具有迷惑性,通過冠以“中國”“大學”字眼,讓老百姓真假難辨;二是在包裝上偽裝成“高大上”形象,以“弘揚國學、傳承文化”為噱頭,易騙取信任;三是在文宣手段上“蹭熱點”,利用傳統文化、民族文化等熱詞,吸引社會關注;四是在運行管道上招搖撞騙、拉大旗作虎皮,偽造國家部委公文及登記證書、私刻印章,發佈紅頭文件,以此迷惑老百姓;五是在具體活動上魚目混珠,拉合法社會組織為其“站臺”,拉社會名人為其“代言”,新增甄別難度;六是在業務領域上包羅萬象,涵蓋傳統國學——儒學、孔學、周易學、國醫藥、少林武學等,新興文化——量子學、自貿區、管理科學等多領域;七是在地域分佈上具有廣泛性,分支機搆查實70家,遍佈全國多省市。

在執法人員看來,該組織早期活動並不頻繁,往往一次活動後沉寂一段時間,前期在網上的文宣也不多,再者無人舉報,也進一步造成它存在的時間比較長。

截至2020年底,全國登記在册89.4萬家社會組織。與此同時,像“中國國學院大學”這樣的非法社會組織不斷地變換手段,以假亂真,傷害合法社會組織和普通羣衆的利益。王建超介紹,非法社會組織的產生不可控,民政部門也很難知道它什麼時候出現或者消失,“它的產生可能是今天有人起了個名字就做了,有的一年就沒有了”。

海南師範大學國學所所長周泉根曾告訴媒體,“一般福斯缺什麼他們講什麼,愛聽什麼他們講什麼。……有些人參與是為了交際,有些是為了所謂的圈子,有些是利益驅使下,各自心懷鬼胎。他們知道是假的,卻甘願上當。”

此外,個人甚至一些地方政府部門不瞭解如何鑒別社會組織,助長了此類非法社會組織的騙局。王建超注意到,一些人會將新聞報導作為單一信源,一看有報導,就認定該社會組織是合法的。但這並不可靠,非法社會組織往往會參加一些正規的會議,讓人們難以辨別真假。北京市民政局提示,公眾可以通過全國社會組織信用資訊公示平臺、撥打12345市民熱線或民政局電話、或者關注北京市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最新動態及取締名單,識別社會組織的身份,防止受騙。

違法成本低,也是非法社會組織屢禁不止的一大原因。執法人員介紹,民政部門取締非法社會組織,需要方方面面查證,來確保證據鏈的完整,但是違法人員只需花幾分鐘,就可以改名換姓。

中國政法大學法與經濟學研究院教授張卿曾向媒體表示,在查處方面,非法社會組織通常具有靈活性、隱蔽性、機動性等特點,在執法資源有限的情况下,非法社會組織被發現或查處的概率較低;在處罰方面,我國現行法律中針對非法社會組織主要是取締、沒收違法所得,以及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採取的罰款、拘留等行政懲戒,產生的震懾力比較有限。

執法人員認為,可以新增非法社會組織主要負責人的違法成本,比如將違法記錄納入信用體系,幾年內不能坐飛機火車等,或者公安部門按照詐騙對發起人進行界定。

今年3月,民政部等22個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鏟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土壤淨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的通知》,提到將進一步提高非法社會組織的違法成本。有關部門要探索建立健全對非法社會組織責任人的信用約束機制,推進實施信用監管和懲戒,研究製定對非法社會組織責任人在投融資、進出口、出入境、招投標、獲得榮譽、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等方面更嚴格的措施。

3月以來,多部門聯合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截至6月10日,今年各地方民政部門依法取締的非法社會組織一共有194家。

不過,對於查處和取締非法社會組織仍存在一些難點。王建超介紹,民政部門取締非法社會組織的過程,屬於行政執法,沒有強制權。查證過程會涉及個人隱私,需要更多政府部門參與,共同解决問題。

執法人員還建議,可以讓社區、街道都參與進來,一旦有社會組織落在某地,無論真假,社區或街道給當地民政部門打電話査詢,讓非法組織“落不了地”。從部委層面,一些非法的社會組織往往在網上文宣自己由某國家部委準予,該部委的人員可以多在網上關注和蒐集資訊,一旦發現與自己部門相關的非法社會組織資訊,及時報給民政部,讓非法社會組織“在網上待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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