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租金計算辦法
日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通知,重新印發《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計算辦法》。
檔案規定了公有住房租金計算的標準,按照按質論價原則,以房屋結構、裝修、設備條件為基礎,以地段環境、樓層、朝向等條件為調劑因素,不同質量不同地段的房屋租金保持適當差價,規定了計算租金的條件及計算方法。
此次重發對以下內容進行了修訂:
(一)將原辦法第九條公有住房租金計算公式中,每平方米租金計算到“厘”,結合當前工作實際,調整為每平方米租金計算到“分”。
(二)對附件5“公有住房計租地段環境等級劃分範圍”,結合當前我市因城市建設發生的道路、地塊滅失情况,本著對現有公有住房項目的租金計算不受影響的原則,對河西區和河北區三級地段中的部分路段進行了更新。
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計算辦法
第一條 為統一公有住房租金標準和計算辦法,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城鎮範圍內的公有住房租金計算適用於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公有住房包括直管公產住房和組織自管產住房。
第三條 公有住房租金,按照按質論價原則,以房屋結構、裝修、設備條件為基礎,以地段環境、樓層、朝向等條件為調劑因素,不同質量不同地段的房屋租金保持適當的差價。
第四條 公有住房按照使用面積計算租金,以平方米為計租組織。計算方法是以標準房屋確定基本租金分數,與標準房屋條件不同的,依照租金調劑條件予以增减。
第五條 標準房屋以磚混結構二等單元式樓房及其相對應的裝修、設備條件構成。符合標準房屋條件的,每平方米基本租金分數為100分。
第六條 使用面積包括居室面積和附屬面積。附屬面積包括方廳、過道、廚房、廁所、衛生間、儲藏室(雜房)、居室外壁櫃等。
第七條 居室面積租金分間評定。附屬面積租金隨同單元(非單元式房屋隨同層)居室組織租金較低的計算(不加朝向條件)。
第八條 附屬面積合用的,其租金按戶分攤,原來已由分房組織、房管部門、街道、派出所等調解劃分好的或已長期沿用的,按原劃分或沿用的面積分攤計租。
非單元式房屋合用的過道不計租。
第九條 公有住房租金計算公式:
每平方米租金=分值×(基本租金分數+調劑條件分數);
應收租金=居室面積租金+附屬面積租金+附加條件租金;
計租面積組織(平方米)取小數點以後兩位;
每平方米租金計算到“分”;
應收租金計算到人民幣“角”。
第十條 按本辦法評出的每平方米租金分數低於50分的,一律按50分計算。
第十一條房屋計租條件發生變化時,應重新評定租金。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2021年6月13日施行,有效期五年。《市國土房管局關於印發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計算辦法的通知》(津國土房發〔2016〕10號)同時廢止。
1.標準房屋條件錶
2.房租附加條件錶
3.房租調劑條件錶
4.公有住房結構等級標準錶
5.公有住房計租地段環境等級劃分範圍
一級地區
和平區:多倫道以南,新興路新興大街氣象臺路以東地區;
河北區:興隆街延長線至海河以南,天津站以西地區;
河西區:廣東路以東,紹興道以北地區。
二級地區
和平區:多倫道以北,新興路新興大街氣象臺路以西地區;
河西區:體院北道紫金山路以西賓水道、樂園路以北,隆昌路西側圍堤道新圍堤道以北(至海河),紹興道以南,廣東路以西地區;
河東區:京山鐵路以西,十四經路延長線至海河以北地區;
河北區:昆緯路、律緯路以西,五馬路以南,興隆街延長線至海河以北地區;
南開區:西馬路南開三馬路以東地區;
紅橋區:大豐路西站前街以東,津滬鐵路以南地區。
三級地區
河西區:體院北道紫金山路以東賓水道樂園道隆昌路東側圍堤道新圍堤道以南,洪澤路以西至海河,黑牛城道以北地區;
河東區:京山鐵路以東,十四經路以南,東興路以北,張貴莊路紅星路以西地區;
河北區:昆緯路、律緯路以東,五馬路以北,新開河以南,育紅路紅星路以西地區;
南開區:西馬路三馬路衛津路津淄公路以西,天塔道水上公園路迎水道以北,紅旗路以東地區;
紅橋區:西馬路大豐路,西站前街以西津浦鐵路以北,紅旗北路以東津霸公路以北地區。
四級地區
市內六區一、二、三級地區以外的地區;環城四區政府所在地。
6.關於公有住房計租條件的具體規定
一、建築結構
(一)建築結構等級按照《公有住房結構等級標准錶》劃分。
(二)根據我市房屋實際情況,多層大板住宅樓按磚混結構二等計算。
二、裝修與設備
(一)雙層木地板,指人字、席紋等雙層地板;硬木地板,指菲律賓木地板等;普通地板,指美松地板等。
(二)美術水磨石地面,指有藝術花邊、花紋或彩色的水磨石地面。
(三)硬木門窗,指菲木、柚木及其它優質木門窗;普通門窗,指一般紅、白松木門窗。
(四)優質鋼窗,指好的槽鋼、型鋼鋼窗,鋁合金窗。
(五)暖氣設備能使用者按有暖氣計算,不能使用者不計。
(六)澡盆,單元式房屋合用者按戶分攤租金,非單元式房屋合用者不計租金。
(七)上、下水道設在大門口外,為本院使用者,為有上、下水道。
三、樓層
(一)平窨子計層,地下室不計層。
(二)屋頂間指老樓房頂層室內有斜坡或淨高不足2.2米的房間。
(三)濱海漢沽、大港及武清區、寶坻區、寧河區、靜海區、薊州區地區樓層調劑分數如下:一層、五層為0,二層、三層加10分,四層加5分,六層以上遞減5分。
四、朝向和採光
(一)窗向南的居室指基本向南,包括傾斜角不大於45°的。
(二)部分黑暗的居室是指室內局部黑暗;大部分黑暗的居室是指室內尚有光線,但經常需要燈光照明的;全部黑暗的居室是指室內完全失去自然光線的。
(三)居室內牆嚴重潮濕的,每平方米酌减5至10分,如系使用者造成的不减。
五、陽(平)臺
(一)首層陽臺,有圍牆或護欄的按陽臺計算,無圍牆或護欄的不計算。
(二)單元式房屋合用的陽臺租金按戶分攤;非單元式房屋合用的陽(平)臺不計租金。
(三)封閉式陽臺不論獨用或夥用均計算租金。
六、計租面積的計算
(一)使用面積一律從內牆皮量起,單元式房屋從進單元門計算,一般樓房從進樓門口計算。
(二)計租面積內有牆垛、磚柱等,每處面積超過0.2平方米的,應减除所占面積。
(三)計租面積內有樓梯的,按其投影面積的二分之一减除;地面樓梯口所占面積全部减除。
(四)頂棚有斜坡的房間,低於1.5米的部分不計面積。
(五)居室內的壁櫃按室內面積計算,居室外的壁櫃按附屬面積計算,半截壁櫃、懸空壁櫃不計租。
(六)室內閣樓按面積折半計租。
(七)外廊式房屋的外走廊不計租。
(八)電梯間、水泵房、鍋爐房、變電室等公共設施用房不計租。
(九)丈量面積時,其長寬度誤差在5釐米以內者為允許誤差。
七、其他
計租條件內有住戶自費安裝、自行維修的項目,仍按原有條件計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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