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有網友稱,近日浙江一男子到一家量販店購買了個玻璃水壺,後面他的丈母娘把水壺拿起來用了,結果剛往裏倒水時,水壺底部就爆炸了。這下把她的雙腿燙傷得很嚴重,到醫院治療都花費了3000多元,男子認為是水壺的質量不行,就去找量販店要索賠,但量販店認為是他丈母娘自己使用不當的,拒絕賠償,還說這個水壺是冷水壺,只能往裏倒0到70度的水,開水還得先預熱才能倒。但男子稱,當時丈母娘是把水燒開凉了半小時後,才往冷水壺裏倒水的,肯定是在70度以內了。在多次協商無果後,量販店也把他的訴求迴響給經銷商,經銷商表示他們願意拿出2000元來賠償,不行就走司法途徑解决,但男子認為太少了,現時雙方還在為此協商。
對此,有網友稱,冷水壺不就是倒開水進去讓它慢慢冷下來變成冷水嗎?這樣的基本功能都沒有,那就是一個不合格的冷水壺。商家要賣這種,不能够裝100度開水的冷水壺的話,除非在產品的說明書上明確標示,說明不能够裝開水。
也有網友稱,玻璃水壺灌開水,就算別人不說,也要先倒進去一點,搖一搖,預熱了才可以倒開水進去呀!不然受熱不均,很容易炸裂呀!這是常識,如果這都能賠,今後市面上恐怕就難買到冷水壺了。
還有網友稱,就是質量不好,商家還推脫什麼,誰會故意炸傷自己找賠償,3000又不是30000,一個孩子感冒發燒住院都得萬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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