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婦報案說軍馬吃她粟穀,石敬瑭:殺馬之後找不到粟穀就砍她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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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石敬瑭,歷史上有名的“兒皇帝”,因割讓燕雲十六州給遼國,為此被歷史詬病千百年。然而他在自立之前的一個斷案事蹟,卻反映了他不為人知的另一面。石敬瑭做太原看守長官之後,為了標榜自己勤於理事,要求每有訴訟都到官府來,直接告訴他,說是要由他一一閱覽。太原有一比特婦女跑到官府告狀稱,她曬在店門口的一些粟穀全被駐地部隊阿兵哥的馬吃光了,要求賠償。這在當時可是大事,處理不好,直接影響到當地軍民關係。

石敬瑭,歷史上有名的“兒皇帝”,因割讓燕雲十六州給遼國,為此被歷史詬病千百年。然而他在自立之前的一個斷案事蹟,卻反映了他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石敬瑭做太原看守長官之後,為了標榜自己勤於理事,要求每有訴訟都到官府來,直接告訴他,說是要由他一一閱覽。

太原有一比特婦女跑到官府告狀稱,她曬在店門口的一些粟穀全被駐地部隊阿兵哥的馬吃光了,要求賠償。

這在當時可是大事,處理不好,直接影響到當地軍民關係。

石敬瑭為了表示親民,立即把看馬的阿兵哥喊來,問道:“可有此事?”

這位阿兵哥矢口否認,而這位婦女既沒有人證,也沒有看到和當場抓住那匹吃穀的馬。沒有證據,按說,依照舉證不能的原則,不賠償就可以了。

如果這樣判案,那位婦女估計也沒有什麼可鬧的,畢竟她也拿不出什麼證據,或者石敬瑭想真正親民的話,可以撥一點瑣碎銀兩補償給婦女,也可以贏得些許好名聲。

然而武夫就是武夫,悍將就是悍將!

石敬瑭一拍腦門,說道:“你們各執一詞,又都空口無憑,沒法判斷孰是孰非,我看,這麼辦吧,把那匹馬殺了,剖開腸子,看看到底有沒有粟穀。”

大家一聽,似乎有點道理,但又總覺得怪怪的,為了一點粟米,殺死一匹軍馬,值得嗎?

况且這麼做,有個最嚴重的問題,那就是根本不知道是哪匹馬吃的,要殺,是不是要多殺幾匹馬?但又不可能把馬廄裏的馬全給殺了吧?如果只殺一匹,豈不是有撞大運的成分?

婦人有點想打退堂鼓,畢竟只是一點粟穀,哪能殺軍爺戰馬?况且也不知道是哪匹馬啊,知道的話,還發愁沒有證據嗎?

想了想之後,這位婦女就連連擺手說:“算了,算了,大人,我不告了!”

養馬的阿兵哥,怎麼和馬沒有感情?一聽說要殺馬,也連連跪地求情,說:“大人,我願意賠償一點,軍馬養了這麼多年,感情好著呢!”

石敬瑭如果按阿兵哥說的這樣解决了,此案也許會成為一段佳話。

但石大人顯然是個莽夫,他一聽,更來勁了:“不行,必須殺!而且,我的話還沒說完,殺馬刳腸之後,如果有粟穀,那麼就殺阿兵哥,如果沒有,就砍婦人腦袋。”

這個案子審到這個份上,就完全變味了,那婦人和阿兵哥,當時膝蓋一沉,雙雙癱倒在地。

幾鬥粟穀,竟然系上了兩顆人頭,一副甚至幾副馬腸!

石大人說到做到,未幾,戰馬一聲淒鳴,倒在了血泊中。

阿兵哥和那個婦女早已嚇昏在了殺馬現場,馬腸被剖開了,石大人一看,並無粟穀,他回頭看看癱軟在地的婦人,很得意地說了聲:“來人呀,把這婦人拖出去,砍了!”

這個可憐的婦女頃刻間身首異處。此事過後,“境內肅然,莫敢以欺事言者”。也就是說,再也沒有了敢去告狀之人。

這是記載在《舊五代史·晋書·高祖本紀》中的一個事蹟,多少年來一直作為石敬瑭明斷是非、不被欺騙的典型事蹟來標榜,甚至還有人認為,這是一個維護公正的案件。

其實,在我個人看來,此案是否公正,主要看石敬瑭有沒有私心,有沒有利益。石敬瑭為了幾鬥粟,又是殺馬,又是殺人,這樣的公正,代價是不是太大了?馬何其無辜?村婦何其無奈!這樣不計後果的斷案,與濫殺何异?

另一方面,石敬瑭這麼做,大多是想以雷霆手段震懾告案者,畢竟,“親民”詔令是自己發出去的,自己不能反悔,但,如果人人都來告案,自己又哪有那個精力?所以,石大人很“公正”地用了這個辦案管道。

這樣的辦案管道,除了帶來一點權力場之下的安靜以外,無論從公正還是從效果上,都毫無可取之處!不知道各位看官是怎麼看得呢

标签: 石敬瑭 婦女 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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