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訊(記者王贇)江蘇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儿園暑假有關工作的通知: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儿園暑期放假時間安排在7月1日,秋季開學上課時間為9月1日。如無特殊情况,2022年寒假放假時間擬定為1月22日,春季開學上課時間擬定為2月11日。
通知要求,師生員工暑假期間不得前往國(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師生員工離開學校所在地設區市,要按照當地疫情防控部門的規定程式,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同時,各地各校要教育引導師生不到人員聚集場所,不參加聚集性活動,遵守學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規定,踐行勤洗手、常通風、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為準則。學校要加强對外來人員管控,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加强假期安排科學指導。各地各校要及時將假期時間和相關安排告知師生和學生家長,堅持以促進中小學生健康快樂成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要突出“學史愛黨、鑄魂育人”主題教育活動,突出紅色研學實踐和勞動體驗活動,突出日常體育鍛煉活動,突出完成暑假作業與參加興趣社團活動等等,對中小學暑假活動作出合理安排,豐富廣大師生的假期生活。要通過多種通路和管道向家長文宣國家和省關於中小學生工作、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管理的相關要求,指導學生和家長提前規劃、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引導學生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不盲目給孩子報各類補習班、興趣班,更多安排適合學生興趣愛好特長的活動。
豐富學生假期生活。暑假是中小學師生放假休息、適當調整身心狀態的時段。中小學原則上不搞學生返校活動,不得強迫學生補課、違規收費補課。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中小學校暑假期間可在條件許可情况下開放學校自習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和運動場所等,供師生學習時使用。要充分利用鄉村少年宮、科技館、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社會資源,組織學生自願參加豐富多彩、寓教於樂的主題活動、文體活動和社團活動,幫助學生調整心態、舒緩壓力。
統籌管理假期工作。各校要加强各學科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工作總量的控制,學生每天的書面工作量要與平時的要求相當。提倡佈置適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動性、實踐性、探究性的工作。引導家長培養學生良好學習習慣和用眼習慣,引導學生端正學習態度,主動、自覺、認真完成工作。鼓勵各地實施暑假學生體育家庭作業制度,引導家長營造良好的家庭體育運動氛圍,幫助學生保持鍛煉身體的習慣。
加强假期家校合作。學校要通過電話、微信、簡訊、網絡等形式,經常瞭解中小學生和幼兒居家學習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導學生家長加强與孩子的溝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養孩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指導家長積極引導學生按時作息,經常參加戶外活動,主動承擔家務勞動,科學合理使用電子產品,不沉迷網路遊戲。各地各校要持續關注外來務工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孤殘兒童和經濟困難家庭兒童假期生活,給這些孩子更多的關愛與幫助。
從嚴治理暑期各類違規辦學行為,規範中小學招生入學行為。全面推進中小學公民同招,切實規範中小學招生秩序,堅決杜絕義務教育階段考試招生或用各種證書招生,堅決制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確保今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平穩推進。
各地各校要針對暑期有可能發生的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在培訓機構兼職等問題進行警示教育,對於違規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要及時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紀依規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學校不得利用暑假時間集中組織學生上新課等,不得租借校舍用於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補習班,不得與校外機构合作舉辦補習班、培優班或提高班等,不得組織、要求或暗示學生到校外機构進行補課、培訓等。對違規違紀學校,有關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强對暑期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監管,對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校對蘇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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