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額賠償嚇傻!14歲少女醉酒肇事,車主報警找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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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時左右,鎖定交通肇事並逃逸的嫌疑人李某蓮。根據現場目擊者提供的線索,警察電話聯繫上李某蓮,並口頭傳喚其到現場接受調查。警察在現場對李某蓮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10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非機動車。在現場,醉眼朦朧的李某蓮不但對自己醉酒駕駛電動車、交通肇事並逃逸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還爽快地答應願意賠償對方車主所有的損失!警察綜合調查情况,認定李某蓮負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14歲少女醉酒駕駛電動車交通肇事逃逸,一個個刺眼的字句疊加在一起

你能想像到什麼樣的畫面呢?

4月20日淩晨2時許,百色市警察局田陽分局指揮中心接到羣衆報警稱:自家的車停在田陽區敢壯大道某酒吧門前疑似被電動車刮碰,肇事車和駕駛人不知去向。接警後,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田陽大隊迅速展開現場勘查及走訪調查。3時左右,鎖定交通肇事並逃逸的嫌疑人李某蓮。

根據現場目擊者提供的線索,警察電話聯繫上李某蓮,並口頭傳喚其到現場接受調查。當李某蓮出現在警察面前時,警察驚訝了:這位駕駛電動車到現場、渾身散發著濃濃酒味,甚至無法保持身體平衡的嫌疑人,竟是一比特稚氣未脫的的小姑娘!警察在現場對李某蓮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10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非機動車。

警察:請問你多少歲?李某蓮:我沒滿15歲

據李某蓮交代:當晚她跟兩個朋友在附近酒吧喝酒,夜深酒醉後,自己駕駛電動車搭載兩個朋友回家,在這個過程中刮碰到了停在路邊的小車,自己的車也囙此倒地。因害怕要賠償,其便扶起電動車匆匆離開現場。

在現場,醉眼朦朧的李某蓮不但對自己醉酒駕駛電動車、交通肇事並逃逸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還爽快地答應願意賠償對方車主所有的損失!當小車車主表示須支付1.3萬的賠償費時,李某蓮傻眼了!回到家中也不敢對父母提起此事。

根據市交警、教育部門查處的未成年人交通違法行為“五個一律”工作原則,辦案民警通知李某蓮的監護人到交警大隊。據瞭解,李某蓮現輟學在家,其家長正在外務工,無暇對其進行有效監管。經責備教育,李某蓮及其家長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往後一定嚴格管理、嚴守交通法規,並簽訂《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承諾書》。

警察綜合調查情况,認定李某蓮負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隨後組織當事雙方就賠償事宜進行調解,終因雙方各執一詞,陷入僵局。無奈之下,小車車主向田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6月10日上午,田陽交警聯合人民法院在少年法庭對該案件進行調解,雙方達成賠償6500元的合解協定。考慮到當事人屬未成年人、認錯態度好,並且其家庭的實質困難,辦案民警决定對李某蓮及其家長給予警告處罰。

道路交通法規中有一條規定,需要所有家長、中小學生牢記: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駕駛機車或四輪機動車必須年滿18周歲,並依法取得相應的駕駛證

暑假即將來臨是“熊孩子”交通違法和事故高發季,希望全社會協同共管、防患未然為孩子撐起一片安全出行的藍天,作為未成年人的家長(監護人),應認識到未成年人交通違法的危害,對其嚴加管教,培養孩子“知危險、會避險”的意識並管好自家的車,別讓青春之花過早凋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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