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已有23個項目申請“非改租”改建後將提供租賃住房約1萬套(間)
越海營運中心項目改建後約可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850套。《方案》規定,經合法批建並已建成的商業、辦公、旅舘、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住宅類存量房屋,可申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據悉,現時,廈門市已有越海營運中心等6個“非改租”項目獲得改建項目認定。申請改建項目取得項目認定書並完成改建工程後,可向供水、供電部門申請,按居民標準執行水電費收費標準。
越海營運中心項目改建後約可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850套。《方案》規定,經合法批建並已建成的商業、辦公、旅舘、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住宅類存量房屋,可申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據悉,現時,廈門市已有越海營運中心等6個“非改租”項目獲得改建項目認定。申請改建項目取得項目認定書並完成改建工程後,可向供水、供電部門申請,按居民標準執行水電費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