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啤酒、“藥酒”不算醉駕?酒駕醉駕“成本賬”一定要算清!

喝啤酒、“藥酒”不算醉駕?酒駕醉駕“成本賬”一定要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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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話大家聽起來一定不陌生。“醉駕入刑”10年來,飲酒駕駛現象在一定程度得到有效遏制,但仍屢禁不止、屢屢抬頭。據安徽省蕪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統計,2020年,蕪湖交警部門查處酒駕2317起、醉駕985起;今年1至3月,查處酒駕661起、醉駕245起。對醉駕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可見,酒駕醉駕“成本”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