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官宣!擬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11月8日,廣東省教育廳公佈《廣東省加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修訂稿)》和《廣東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辦法(修訂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配套園意見》規定,超出1.2萬人的社區應分設2所以上的幼儿園。擬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配套園意見》明確,城鎮新建住宅社區要按標準足額預留幼儿園建設用地。
11月8日,廣東省教育廳公佈《廣東省加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修訂稿)》和《廣東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辦法(修訂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配套園意見》規定,超出1.2萬人的社區應分設2所以上的幼儿園。擬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配套園意見》明確,城鎮新建住宅社區要按標準足額預留幼儿園建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