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內蒙古殺人案”幫派落網記:少年酒後屠害27人
於洪傑是當地出了名的地痞流氓,19歲的他,打架鬥毆坑蒙拐騙樣樣都會,不過因為其所犯錯誤並沒有造成什麼極其嚴重的後果,所以多次被抓公安機關也只能進行責備教育後釋放。
於洪傑是當地出了名的地痞流氓,19歲的他,打架鬥毆坑蒙拐騙樣樣都會,不過因為其所犯錯誤並沒有造成什麼極其嚴重的後果,所以多次被抓公安機關也只能進行責備教育後釋放。
據公安部統計,在1980年-1983年這段期間,社會各類案件呈顯著上升趨勢,為了打擊犯罪、懲治邪惡,國家開展了為期4個月的嚴打戰役。不過,“嚴打”的導火索,除了唐山菜刀隊以外,還有紅旗溝特大殺人案件。1983年6月16日,於洪傑一覺睡醒已經9點多了,除了他以外,另幾個室友都下地幹活了。最後,除了被炸死的韓立軍外,只有於洪傑、楊萬春和杜俊峰三人被判了死刑,其餘人都因不够法定年齡,僥倖逃得了一條性命。
於洪傑是當地出了名的地痞流氓,19歲的他,打架鬥毆坑蒙拐騙樣樣都會,不過因為其所犯錯誤並沒有造成什麼極其嚴重的後果,所以多次被抓公安機關也只能進行責備教育後釋放。
於洪傑是當地出了名的地痞流氓,19歲的他,打架鬥毆坑蒙拐騙樣樣都會,不過因為其所犯錯誤並沒有造成什麼極其嚴重的後果,所以多次被抓公安機關也只能進行責備教育後釋放。
於洪傑是當地出了名的地痞流氓,19歲的他,打架鬥毆坑蒙拐騙樣樣都會,不過因為其所犯錯誤並沒有造成什麼極其嚴重的後果,所以多次被抓公安機關也只能進行責備教育後釋放。
於洪傑是當地出了名的地痞流氓,19歲的他,打架鬥毆坑蒙拐騙樣樣都會,不過因為其所犯錯誤並沒有造成什麼極其嚴重的後果,所以多次被抓公安機關也只能進行責備教育後釋放。
發生在1983年的內蒙古紅旗溝慘案,現在聽來都感覺毛骨悚然。在內蒙古呼倫貝爾盟牙克石鎮有一個紅旗溝農場,這裡住著知青以及一些當地的村民,遊手好閒的街溜子,剛刑滿釋放的問題少年,人員構成很複雜。於是家長就把他送來了紅旗溝農場打工,和他一個宿舍的還有韓立軍、楊萬春兩個問題少年。這起非常驚人的慘案轟動全國,8名犯罪者當中最大的19歲,最小的只有15歲,一共殺害無辜27名。
但是1983年夏,國家開始了第一次嚴打活動以肅清社會治安,這次嚴打的指導精神是“從重從快,一網打盡”。這個農場中都是下鄉的知青,人數在30名左右,這些知青年齡都不大,在20歲左右,這次案件的主犯於洪傑就在這個農場中。最終於洪傑、楊萬春和杜俊峰被判處死刑,其他罪犯根據犯罪程度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