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會同步作出决定冬奧期間三地政府可依法出臺環保交通等臨時性行政措施
為了保障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以下統稱冬奧會)籌備和舉辦工作順利進行,日前,市十五届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作出决定,在冬奧會籌備、舉辦期間及延後期限內,市政府根據需要,在不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不與本市地方性法規基本原則相違背的前提下,將按照必要、適度、精准的原則,通過製定政府規章或者發佈决定的形式,在環境保護、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道路交通等方面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
為了保障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以下統稱冬奧會)籌備和舉辦工作順利進行,日前,市十五届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作出决定,在冬奧會籌備、舉辦期間及延後期限內,市政府根據需要,在不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不與本市地方性法規基本原則相違背的前提下,將按照必要、適度、精准的原則,通過製定政府規章或者發佈决定的形式,在環境保護、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道路交通等方面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