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十七條協議》的貫徹和執行,他功不可沒!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全權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全權代表,最終達成《十七條協議》,並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隆重舉行了簽字儀式。5月28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擁護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的社論,闡述了簽訂協定的重大意義。為促進《十七條協議》的貫徹執行,中央人民政府派張經武為中央人民政府赴藏代表,前往西藏工作。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全權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全權代表,最終達成《十七條協議》,並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隆重舉行了簽字儀式。5月28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擁護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的社論,闡述了簽訂協定的重大意義。為促進《十七條協議》的貫徹執行,中央人民政府派張經武為中央人民政府赴藏代表,前往西藏工作。
1949年6月3日,國民黨政府頒佈命令,“青海靈童宮保慈丹,慧性澄圓,靈異夙著,查系第九世班禪額爾德尼轉世,應即免予掣簽,特准繼任為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12月19日,十世班禪及隨行人員由西寧啟程前往香日德。十世班禪一生始終高舉愛國主義旗幟,堅持不懈地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