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微企業“六稅兩費”减半徵收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50%减征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都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50%减征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都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