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次出臺社會組織信用監管辦法社會組織將按信用等級差异化監管
社會組織公共信用資訊,包括登記基本資訊、司法裁判及執行資訊、行政管理資訊、活動异常名錄資訊、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資訊、信用承諾及履行情况資訊、信用評價結果資訊、遵守法律法規情况資訊、相關榮譽資訊以及社會組織自願提供的信用資訊等。市社會組織管理中心副主任李仁利介紹,《辦法》突出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明確了社會組織公共信用評價管道、評估名額、評價等級、評價結果應用等方面內容。通過積分開展信用評價在評估管道方面,社會組織監管部門通過信用積分的管道,對社會組織開展公共信用評價。據瞭解,社會組織公共信用評價等級統一分為A、B、C、D四個等級。